浙江在线杭州9月8日讯(见习记者 戚珊珊) 9月8日上午9:3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作客浙江在线,围绕“阳光司法”这一主题进行访谈,并与网民互动交流。
有网友提问,浙江是不是“阳光司法”的省份,有哪些司法环节是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齐奇说,“司法公开”不仅指公开结果,重要的是要公开过程。而且,不能单向公开,要多创造渠道与民众、当事人互动。但是,也不是所有内容都能公开,比如涉及商业秘密、隐私等。简单说,就要“依法公开”。
齐奇坦承,目前我们浙江离网友的“阳光司法”还是有差距的,但确实在按“阳光司法”的要求在做。今年2月份浙江高院下发了《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共有36条,比全国法院要求高。
“高在哪里?最高法院在每个省确定两、三家法院作为‘司法公开’的示范法院。浙江是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和萧山法院。我们根据浙江的情况再完善,形成了36条实施标准,要求全省法院在今年年底基本达到。”齐奇说,今年10月份就要去验收,这里有硬件标准,也有软件标准,包括作风、态度、仪表、言谈,都是与司法公开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