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8日讯
今年2月1日,农历大年二十九。下班后,有丈夫有女儿的林雨,去了同事许哲家。许哲开了煤气灶,做了一顿简单的夜宵。随后两人到卧室睡下。
大年初一中午,许哲挣扎着起身,却发现身边的林雨没有了呼吸和脉搏。
事后警方鉴定,林雨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警方认为,许哲没有犯罪事实,不用追究刑事责任。但林雨的父母、丈夫认定,林雨的死许哲脱不了干系。他们上诉法院,向许哲索赔近百万元。
半年来,江北法院开庭多次,昨天一审判决。
回放:大年初一,女子煤气中毒,死在情人家
林雨和许哲是公司同事。一次培训时,两人相互有了感觉,成了一对地下情人。
许哲没有结过婚,林雨却是有家庭的,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今年2月1日,农历大年二十九。加完班快十二点了,下班后,林雨去了许哲家。
感觉有点饿,许哲打开煤气灶,做了顿简单的夜宵。吃完后,两人在卧室睡下。
这一觉,许哲睡得很不踏实,中途曾迷迷糊糊醒来,头昏脑胀,发现自己睡在了地板上,低头一看,大小便失禁了!
许哲摇摇晃晃起身,拿拖把拖地,又推了推林雨。林雨一点反应也没有。头晕得实在厉害,许哲爬上床继续睡。
再次醒来已是2月3日、大年初一中午12点。
许哲还是感觉不舒服,挣扎着起身,去推林雨,可怎么推都推不醒。
不会出事了吧?许哲伸手一探,林雨毫无反应。许哲连忙拨打120。赶到的急救医生确认,林雨没有脉搏和呼吸,心跳停止,已死亡。
公安认定:无犯罪事实,不追究刑事责任
经宁波市公安局和江北分局鉴定,确认林雨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她体内碳氧血红蛋白浓度为50%。而许哲体内的碳氧血红蛋白浓度仅为10%。
妻子突然死亡,还死在情人家中!林雨的丈夫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他们的女儿才三岁。
林雨的父母更是伤心欲绝。林雨是独生女,一直孝顺,二老退休后,除了有限的一些补贴,全靠她养着。
许哲也不好过。林雨死后,他情绪低落,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经过调查,警方认为许哲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但林雨的父母和丈夫认定,林雨的死,许哲脱不了干系。没有刑事责任,也有民事责任。他们将许哲告上法庭。他们提出,林雨之死,与许哲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当使用燃气的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他们要求许哲赔偿死亡赔偿金、对被抚养的女儿、父母的生活费等近百万元。
辩论焦点一:许哲的行为与林雨之死,是否因果关系
在法庭上,原告和被告双方辩论的第一个焦点是:林雨的死亡,和许哲的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经公安勘验,许哲住处的一氧化碳来源有两处:燃气热水器和煤气灶。结合许哲的询问笔录可以确定,事发当晚,许哲和林雨都没有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只是开煤气灶炒年糕、烧水。
许哲说,他平时从来不关煤气灶的天然气阀门,热水器的阀门也是想到了才去关一下,平时也基本不开门窗。特别那天晚上,他开了空调,还把门窗都关上了。
也就是说,那晚许哲的家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
许哲的上述行为,导致相对封闭空间中的一氧化碳浓度增加。虽然林雨的碳氧血红蛋白浓度远高于许哲,是由于个体差异,但仍能确定,许哲的行为与林雨的死存在因果关系。
辩论焦点二:对于林雨之死,许哲是否存在过错
一个基本的安全常识是:使用煤气灶时,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使用煤气灶完毕后,要关闭天然气阀门。这也是煤气灶使用者应尽的义务,但许哲显然忽略了。
此外,许哲在睡觉期间,苏醒过一次。他发现自己从床上滚到了地板上,林雨睡在床上没盖被子,枕头边还有呕吐物。当时他推了林雨,林雨没有反应,他应当意识到林雨可能已出事,但许哲没有采取措施。
由此看来,许哲对林雨的死亡,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
判决:许哲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林雨一家75万元
根据上述两点,法庭认定,许哲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受害人亲属因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此外,许哲明知林雨已结婚,仍与她发展、保持不正当关系。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结合这一情节,法院认定,许哲对林雨的家人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对于林雨家人提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认为,林雨的被抚养人包括父母和女儿,但父母有一定的补贴,抚养费可酌情减少,而女儿还有父亲抚养。许哲只需赔偿林雨依法应当负担部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
此外,法院认为,许哲应赔偿林雨家人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许哲赔偿林雨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尸体冷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75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文中内容除注明出处的之外,都来自警方笔录和主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