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3日讯
投诉记录(维权热线13587339059):我姓王,碰到一件事想请汤妹帮忙。
前阵子,我在市区供销超市新河弄店买了一箱光明纯牛奶,是用公司福利券买的,小票也没有保留。买回来后,我们一家都喝了,没想到全家都拉肚子。刚开始我还纳闷,认为这不该是牛奶的问题,因为这箱牛奶的生产批次是4月16日,保质期是6个月。也就是说,牛奶还在保质期内。可是后来我拆了几盒,发现里面都结块了,明显是坏了。
为此,我根据光明牛奶盒子上的电话号码作了反映,他们说会派人过来给我解决。结果解决的人换了三个,每次约好的时间都没有准时来。最后来的那个人看过后,也承认牛奶有问题,称不能喝了,但谈到赔偿时却谈不好。我认为,喝他们的牛奶坏了肚子,至少他们应该让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或者拿出2000元作为赔偿。而他们的意思是,最多只能赔5箱牛奶。为此,我想找汤妹帮忙解决。
汤妹调查:昨天,根据王女士的反映,汤妹联系了处理该事情的光明牛奶有关人员。对方表示,原先没想到王女士家在乡下很远的地方,后来因为自己摔坏了脚,时间上耽搁了,只能第二天去,他对此表示歉意。
该人员承认牛奶的质量有问题,但表示,因为王女士2000元的赔偿要求过高,与公司沟通后表示让她去医院看一下,如果能证明是喝了牛奶出现的问题他们同意赔偿。他说,他当场提出来一箱换5箱,是他作为业务员能够处理的能力范围。
昨天,经过汤妹调解,王女士最终表示以“一赔十”进行处理,但“光明牛奶”方再次表示,向公司主管联系过后,主管的意思是公司没有“一赔十”的说法,既然顾客有要求,需要王女士写一份投诉报告然后向总公司上报,中间需要一个流程。他表示究竟能不能“一赔十”,还需要3~5个工作日才能有结果。
据天天商报 记者 汤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