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9月22日,记者从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获悉,为加快台州建筑产业发展,提高其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台州近日出台多种优惠政策予以推动,包括税费减免、企业创优、市场开拓等。
根据该政策,建筑企业在联合、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评估、土地、房产、车船等变更费用,可享受转制工业企业的有关费用减免政策。企业在市外承接工程并回到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当地政府可以视其所得税缴纳情况给予奖励。建立工程项目履约保函额度浮动机制。对行业信用评价优良的企业,调低保函额度;对行业信用评价差的企业,保函额度适当提高。
为鼓励先进多创精品,市里设立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奖、名牌工程奖、地方贡献奖、境外开拓奖、高级人才奖等奖项。
此外,该政策还积极支持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建筑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据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新购的机器和设备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或常年处于强震动与高腐蚀状态的,允许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
据台州日报 叶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