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
记者9月27日从金华市发改委获悉,随着金华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个涉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住房保障等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加快完善之中,高龄老人补贴、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近1万套保障性住房、“惠民安居”工程等一系列保障措施正在付诸实施。
金华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9月份共同制订了《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市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构建完善中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覆盖城乡、可持续和多层次等三大特点,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均衡和全民共享。
新增居民养老保险4万人
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是社会保障的重中之重。金华市鼓励和引导45周岁以下中青年参保,重点抓好45~59周岁人群参保工作,要新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万,参保率达到90%。
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已在金华市区建立。从2011年4月1日起,市区对年满80周岁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30元高龄补贴。
金华市将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省级统筹;探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的有机衔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前,市民关心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政府承诺2011年底前实现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
社会保险“五费合征”也在继续推进。今年要求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7万;新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万,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三年医改的目标任务。
同时,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也在继续扩面,年内要分别新增参保人数6.6万、3.2万和2.1万。
医疗救助实施即时结报
全市要做细做实低保工作,健全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少于60元,确保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低保。
在医疗救助方面,金华市要求加大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报,以县(市、区)为单位,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9元。在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门诊费用纳入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收入家庭需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费用也纳入救助范围。司法部门要实施法律援助“五大工程”,重点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林农的法律权益。
新建“星光老年之家”300个
金华市还提出,要建立一个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今年全市要新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800张以上,建设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300个,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全面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等,加强孤儿保障,免费提供助听、助明、助行康复服务。
金华市正在开展各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将使2598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同时还要完成3779名重度残疾人托(安)养任务,新设5家“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
新开工保障性住房9710套
金华市正在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部门介绍,根据今年计划,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9710套,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1310套,共计6.78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400套,共计7万平方米。继续推进“惠民安居”工程,完成城中村改造7000套。
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