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
昨天,记者从江山市建设局了解到,日前江山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意见》共分7条,包括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限购)、预售备案、增加用地供给、保障房建设、加快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建设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等七个方面。
根据《意见》,对在江山市区(指城市规划区)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江山市户籍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江山市户籍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江山市累计缴纳1年(含)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江山市户籍家庭,暂停其在江山市区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意见》还指出,江山市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统一由江山市住建部门负责,商品房销售价格需同时报请江山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开发商不得随意提高销售价格,如提价需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鼓励开发商明折明扣。
江山调控政策中还明确加大对住宅用地供应力度,有效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量,确保今年住房开发用地供应按计划完成,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江山市建设局相关人士认为,这条政策将给江山房地产市场带来重要影响。
“最主要是希望加快供地速度和存量土地建设速度,增加市场上可售房源数量。”从江山市建设局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自去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以后,今年江山的商品房成交量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但土地供应不足和可售商品房数量少,这是江山房地产市场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接下来将重点研究中低价位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和住房供应。
为保障中低价位商品房供应,《意见》中要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开通存量用地、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减化手续,加快住房项目供地、建设和上市进度,增加住房的有效供应等。
(据衢州晚报 记者 祝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