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一女孩从8岁到15岁每天被姑姑打 姑姑:为她解毒
孩子被打七年无人过问 村民:越帮他们打得越厉害
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
再给小云打电话时,她的声音比之前开朗了许多。少了每天的担惊受怕,小云的生活开始有了色彩。 小云是不幸,但至少在七年的阴霾后,她还有妈妈,还有舅舅,还有表姑可以依靠,至少舅舅说会照顾她长大。 但是,又有多少孩子,在受伤之后,无人收留。
为什么当初民警问小云是谁打伤她的,小云始终沉默不语;为什么老师同学在看到伤痕累累的小云时,小云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是摔伤的?
在小云心里,隐瞒是让她能少受伤的方法。即使她告诉别人,这些伤是姑姑打的,又有什么用?等待她的只能是更重的打骂。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民警不把她的姑姑和爸爸抓起来?
对于这个问题,民警,也很无奈。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虐待罪”中,只有虐待家庭成员致死、致重伤的,才由检方公诉。而像小云那样,并未达到重伤标准的,只能属于自诉案件。可问题是像小云这样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其诉讼是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的,而她的监护人是她的父亲姑姑,就是虐待她的人。
除此之外,民警说也有着另一层现实,那就是即使暂时救出了孩子,但是孩子应该送到哪里去,没有专门的收留机构,最后只能送回被虐待的地方。而如此,孩子所处的环境将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