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为“迎残运、保畅通”,缓解城区早晚高峰时段道路交通压力,并为持续推进缓解交通“两难”工作积累经验,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0月8日起,除学校、医院和直接面向公众的行政服务审批窗口外的市本级和部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将实行错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也同时调整为每天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通知要求,市本级和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机关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错时上下班方案,妥善安排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完善应急管理措施,提高错时上下班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密切关注实行错时上下班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不实行错时上下班的单位值班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安排方案,须以部门或区为单位事先报市政府办公厅核准备案。实行错时上下班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错时上下班和工作衔接、运转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