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53岁的金某曾任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主任助理,在任期间收受贿赂16笔,共计人民币7.6万元、美元500元。而令办案人员哭笑不得的是,被抓前金某在包里放了一本残疾军人证,以博同情,还告诉办案人员这些年来至少拒贿两三百次。近日,金某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1年上半年,袍江一学校的工程招标中因存在违规现象,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几家招标代理公司和建筑企业的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几名企业负责人出事后,金某虽感危险逼近,却心存幻想,每天照常上班,只是在日常使用的公文包中放入了早年服役时受伤而发给的残疾军人证和几年前收受却未使用的500美元。5月16日,绍兴市检察院对其传唤,金某立即亮明了其残疾军人的身份,企图博得同情,并上交500美元。
据悉,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绍兴一招标代理公司老总请金某等人吃饭,席间老总从包中取出一叠红包,每包500美元,分给在座嘉宾。金某等人收下。6年后,该行为被诉至法院,最终定性为受贿。
金某自2005年开始担任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主任助理,主要审核招标项目的前期资料。因为手中的权力,不少项目负责人会想方设法到金某这里表示一下,金额一般在几千元至万元之间。令人意外的是,金某告诉办案人员,称其“至少拒贿两三百次”。
另,昨天原镜湖新区东浦镇副镇长叶永良受贿与玩忽职守案在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百人员旁听了这场审判,大家为这位能力蛮强的副镇长的堕落而感到可惜。
今年38周岁的叶永良为镜湖新区灵芝镇人,大专文化。原来是一名村支部书记,后来通过考试成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后提拔为东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并担任东浦镇高教园区征迁工作小组副组长等职。
检察机关起诉,叶永良涉嫌两项罪名: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其中涉及受贿一共为7笔计8.5万元。接受的款项基本来自两类人,一是与拆迁有关的包工头,另一类是希望在拆迁和购买安置房中得到关照的村民。其数额一般在1万元至2万元。
而在8.5万元的受贿款中,有1.5万元来得颇为曲折。今年元旦期间,叶永良等前往江苏淮安考察,随行的还有包工头沈某和叶某等人。其间,大家打“二八杠”,叶永良因为输钱,向包工头沈某借了5000元,向王某分两次借了1万元。今年春节期间,叶永良想归还5000元给沈某,而沈某为获得叶的关照表示不要还了,叶予以认可。同样,对于所欠王某的1万元,叶某也没有还。
在法庭上,当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叶永良流下了后悔的眼泪,在回答检察官的问题时,他对受贿的事实都予以认可,并说别人送上来的有20多万元,都被他退了回去。但他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这8.5万元还是收下了。
另外,检察机关还认为,叶永良还在保管已获补偿苗木的问题上涉嫌玩忽职守罪。2010年1月,因为镜湖新区站前大道工程建设需要,东浦镇政府与花木承包者达成协议,给予53万多元的补偿,这批苗木也归东浦镇政府所有。负责承办此事的叶永良在此事上没有履行保管职责,导致苗木大量被偷和损坏,给国家带来损失。
昨天,越城区法院没有对此案进行当庭判决。
记者 陈正军 钱峰 通讯员 钱良波 魏伟 虞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