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新闻从业人员作风建设,强化对新闻媒体的管理,建立健全新闻行业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新闻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设浙江省虚假新闻投诉中心。
浙江省虚假新闻投诉中心设在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内。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监督、受理、核实省级新闻单位、中央新闻单位和外省新闻单位驻浙机构存在的有关有偿新闻、虚假失实报道问题。
(二)转办、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调查和处理上述有关问题。
(三)转交、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调查和处理上述有关问题,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开展虚假新闻投诉工作。
(四)直接调查重大虚假失实新闻报道投诉。
中心受理对浙江省范围内所有新闻媒体机构(包括中央新闻单位和外省新闻单位驻浙机构)及其新闻从业人员的举报投诉。中心对举报投诉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做好受理核实、转办协调等工作。
浙江省虚假新闻投诉中心由专人值班,举报投诉受理电话:(0571)88901234;手机短信:18806501498;传真电话:(0571)85175125;电子信箱:zjsjx@zjnews.com.cn。
为便于调查,投诉请尽可能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