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10月25日凌晨5时许,高速交警在监控视频中发现:多辆汽车从一辆安徽牌照运煤货车后超车经过,而这辆货车却依然以每小时三四十公里的速度在舟山跨海大桥上“蜗行”。
在双桥收费出口,该货车被高速交警拦下,经调查,司机王某的行驶证核定载重量2.99吨,而货车实际载货达22.35吨,超载率达650%。据了解,王某装的这车煤是从宁波途经舟山跨海大桥准备运往一家砖瓦厂。根据相关规定,王某受到了罚款2000元、记3分的处罚。“如果不超载,就没什么利润了。 ”王某向高速交警坦白。
对舟山跨海大桥上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高速交警、高速路政一直保持高压管理态势。但随着货运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部分车主、货主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超负荷运载货物上桥,超载、超限违法现象有所抬头,造成了诸多安全隐患。
据高速交警介绍,超载、超限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的动力、制动和操作性能迅速下降,导致轮胎变形、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伴动、钢板弹簧折断,甚至半轴断裂,给安全行车造成了直接威胁。而车辆性能下降衍生出的低速行驶、违法停车等恶性违法行为,是诱发高速公路死亡事故的罪魁祸首。舟山跨海大桥通车以来发生的死亡事故中,涉及低速行驶违法的事故共致3名当事人丧生,占据了死亡事故总量的50%,事故中涉及低速行驶违法的货车均为超载货车。
来源:舟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