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魏女士被一辆电动车撞伤了,骑车者逃逸。交警查肇事电动车,发现两次易手,最后的买家身份不明。那魏女士被撞伤的责任谁来承担?昨天,经过江东法院调解,肇事电动车第二任所有人承担了部分责任,补偿魏女士5000元。看来,电动车转卖手续一定要办齐,否则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魏女士是今年8月24日在惊驾路被电动车撞倒的,骑车者弃车而逃,魏女士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过路人帮忙报警后,魏女士被送到医院。魏女士左掌和左手中指骨折,住院治疗花了2.3万元。
交警根据电动车车牌号查到车主是刘某,与他取得了联系。但刘某表示,两年前他就将该电动车卖给谢某了,他本人对事故毫不知情。警方又向谢某核实,得知4个月之前,他刚将这辆电动车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破烂王”了,买主的身份信息他并不知道。
谢某说,他和刘某比较熟,所以当时买卖电动车时,双方没有签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他卖电动车时,同样也没有办理任何有关手续。交警多方查找,仍无法找到逃逸者,而谢某也无法证明自己已将车卖出。
听说伤者花了不少医疗费,谢某很后悔当初卖电动车时没有“多长个心眼”,他承认自己在这件事上有一定责任。
昨天,经过江东法院从中调解,魏女士和谢某对本起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谢某补偿魏女士5000元。
法官表示,已经上牌的电动车如果存在买卖、赠送等所有人发生变更的情形,最好到原备案登记的交警部门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此外,电动车到了使用年限需要报废的,车主也不能将车辆直接当废品随便出卖,而是应到指定的电动车回收企业办理相关的报废手续,然后到车辆的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宁波晚报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