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昨天,市民周女士来电反映,她购买的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一个月不到修了3次,让她不胜其烦。
据周女士介绍,起先她并不打算买二手电动自行车,只是买来的新电动自行车多次被偷,无奈之下,便打算买辆二手电动自行车随便用用,因为二手车样子旧不容易招贼。9月底,她在市区南苑路一二手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购买了一辆,当时花了1150元。二手电动自行车虽然价格实惠,样子不惹眼,却给她带来了另外的烦恼。
“一个月不到,电动自行车坏了3次,每次都更换了零件,最要命的一次是在金东区施光南音乐广场附近,电动自行车坏了,无奈之下,我推着车一路走到市区,吃了不少苦头。”周女士说,二手电动自行车一个月来多次抛锚带来的不便让她心里很是不爽。想想这辆二手车质量不可靠,便找到原来的卖家,要求退货,对于已经使用的时间,就当做租用了车辆付给卖家一定费用。不料,周女士的要求被卖家拒绝,对方只同意更换车辆。
周女士反复与对方沟通,对方没有妥协,双方不欢而散。
无奈之下,周女士拨打了12315投诉,让她意外的是,工作人员拒绝受理,让她通过其他合理方式解决问题。
昨天,记者联系了12315,工作人员表示,周女士购买的是二手电动自行车,二手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并没有确切保证,而且买卖双方属于私下交易,所以无法处理类似纠纷。于是,她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356求助。
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圣煌律师事务所范飞跃律师。范飞跃表示,不知道周女士在购车时是否向对方索要了收款收据,另外对方有没有对车子质量问题有过承诺,如果周女士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可以要求对方退货或更换。不过,正因为购买的是二手电动自行车,价格相对便宜,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也属正常。由于二手电动自行车价值不高,周女士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成本较高,不划算。
范飞跃表示,周女士的遭遇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时,不能只图便宜而忽视了商品暗存的质量风险带来的麻烦。由于一般情况下,购买者未必具有这种规避风险的法律意识,建议大家最好在购买前签订合同,对购买后出现的各种可能问题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