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如何缩小城乡差距,把农村打造成幸福美丽的新家园?日前,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全市再创建全面小康村150个,重点打造中心村150个、特色村150个,形成30条(个)左右精品线(区块),力争70%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60%以上乡镇达到市级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要求,所有行政村整体环境面貌有新的改善。
《意见》首先提出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建设依靠农民,成果由农民共享;要从解决事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根据不同区域乡村的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挖掘乡村文化,充分彰显村庄的特色与魅力。
《意见》指出,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就是要注重全域谋划,优化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实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就是要注重重点培育,彰显村庄特色,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型、产业集聚型、主题开发型特色村;就是要注重连线(片)打造,创建区域品牌,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要求,形成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和品牌特色的精品线(区块);就是要注重产业支撑,促进创业增收,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就是要注重设施配套,提升生活品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与对接,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宁波晚报 记者 白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