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一经发现,立即收回
许多人还曾经记得不久之前,住着廉租房搞豪华装修、被央视曝光的“享受哥”,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让不少人钻了空子。
不过,这次你可千万别动公租房的主意。再遇上“享受哥”,有关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来说,有这样几件事,是做不得的: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
2、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
3、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
4、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
5、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6、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
要是违反了,后果很严重——
除了收回房子,杭州还规定,从取消承租人资格那一天起,到实际退房的这段时间,将按照标准的三倍来收租。
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没有实际入驻以及累计6个月以上没缴纳租金,承租人在2年内不再具有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发生其他违法行为,则在5年内没有申请公租房和经适房的资格。
另外,相关部门可以把违规情况通报给银行以及征信系统管理部门,并被记录在案,影响你的信用记录;还可以在公租房现场通报或在媒体上曝光。
解读:《办法》虽是昨天才向公众发布,但10月25日就已经市政府同意发布,按照《暂行办法》中“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的规定,其将在11月25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