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
“城管执法车公车私用,并不像宁波城管局之前说的那么简单。”
昨天,有知情人士爆出猛料:10月22日下午3点多,在宁波江北万达公寓5号楼下,看到浙B37635城管执法车在搬运家具。而公车私用的,是宁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的一位副大队长,他帮自己的小姨子拉家具。
此前,宁波城管局调查后,承认公车私用,但相关细节却遮遮掩掩。公车私用的城管执法队员,究竟是谁?真相究竟是什么?本报记者就此介入调查。
事件回放——
城管执法车公车私用被网友拍个正着
10月22日下午3点多,在江北万达公寓5号楼下,几名工人正在忙着搬家具。
这一幕,并不起眼。然而,惹眼的却是搬运家具的车,车身上赫然写着“城管执法”四个大字,车牌号为浙B37635。
网友“江苏宁波人”正好经过,他用相机拍下了这一幕,传到了东方论坛上。
很快,这则“城管执法车帮人搬家干私活”的帖子,在网上引发热议。
经过调查,这辆车牌号为浙B37635的车,确实属于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
城管执法车,堂而皇之地帮人搬家干私活。帖子一出,矛头直指宁波市城管局。
城管回应——
承认公车私用用车的是个执法队员
10月25日晚上7点多,宁波市城管局做出回应,大致内容如下:
经初步调查,一家住城西的执法队员,原想把自家闲置的旧衣橱送给一位朋友,但因目的地位置较为偏远,朋友催得紧,又一时难以找到“货的”,便在10月22日下午,用单位的执法车辆,将旧衣橱送到江北万达公寓朋友住处。
当事队员已认识到,个人错误行为对城管执法队伍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表示愿意接受处分。
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城管系统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继续深入推行“十不准”制度,加强队风队纪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同时也欢迎市民对城管执法队伍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