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有个小伙子向银行申请办理了22张信用卡,一年时间透支了20多万,结果涉嫌恶意透支,前段时间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信用卡营销员被卡“套”上
罗某,原本是杭州一家银行信用卡部的营销员,月收入近万元。
因为银行对员工有办卡任务,为完成任务,罗某除了在自己银行办了3张信用卡外,他也和几位同行朋友间互相帮忙办信用卡。于是,卡越办越多,每张卡可用额度都在万元以上。
到了2008年下半年,罗某辞掉了所在银行的工作,又到其他银行的银行卡部工作。频繁地更换工作,导致其收入变得很不稳定。
但房租、日常开支及朋友聚会等都需要花钱。罗某说,这些钱后来都是通过刷信用卡,或者直接把现金取出来用,但是钱透支多了以后,每到还款时间,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用这张信用卡套了钱还另一张银行卡的钱。但由于卡多、透支多,通过这种方式还款的取现手续费和利息都有不少。到后来,每操作一次,手续费和利息就需要五六千元。
2009年8月左右,罗某因无力还钱,不再使用信用卡。但其欠银行的钱却一直没还清,到了还款日期,银行开始用催款电话、催款信件、上门催讨等方式让罗某还钱,但他始终都是以逃避的方式来面对。
直到今年8月,罗某20多张信用卡已经累计透支本息达到了274372.64元。银行向警方报案。
信用卡恶意透支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负责调查此案的富阳经济侦查大队赵警官说,罗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超过还款期限未还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并通过银行催讨两次以上就是恶意透支了。
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赵警官说,由于申领信用卡门槛过低,加上银行间的信息不共享,导致目前出现了许多“一人持多卡”现象。而像罗某这种恶意透支型的诈骗已经占了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绝大多数。
个人信用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
每个人都有一张身份证,但在人民银行,我们还有一张“经济身份证”,也就是个人信用报告。报告里不仅包括姓名、性别等个人基本信息,还有反映信用卡、贷款两类业务和为他人贷款担保情况等信用信息,以及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等内容。
因此,如果办了信用卡没有及时还款,出现恶意透支等情况,都会被记录到这份信用报告内。而这也很有可能成为个人信用报告内的一个“污点”。
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千万不要小看这一“污点”,市民若是到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时,被发现有“污点”,银行很有可能拒绝提供贷款。甚至还会影响到个人工作当中的一些业务往来。因此,为了保证自己信用报告的良好,建议大家最好每年都能查询一次。
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十分简便,只需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就可以查了。查询时,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案。个人信用报告通常当天就可以拿到,查询也不会收取任何的费用。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张玎 朱伟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