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统计局获悉,今年前三季度,义乌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582元,同比增长15.1%。比金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多8776元,比全省人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多6705元。
从居民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仍然是主要组成部分,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4%;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占14.5%、31.4%和8.7%。
【新闻看点】
居民理财获利能力增强
前三季度,义乌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9617元,同比增长29.6%,其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为7709元,同比增长29%,人均其他财产性收入为707元,同比增长16.7%。人均财产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27.9%上升到31.4%,提高了3.5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城镇居民财富的积累,投资渠道也更趋多元化。
同时,前三季度义乌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19.7%,达4594元。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2839元,同比增长11.8%。这是因为义乌市政府非常重视老年养老,逐年提高各类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各层次居民收入均增长
日前,义乌市统计局对120户调查户分成高收入组、次高收入组、中收入组、次低收入组和低收入组,进行了调查,并将结果与去年同期进行比较。
结果显示,今年不同层次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比去年有所增长。高收入组从去年的62154元涨到今年的63171元;次高收入组从28610元涨到38697元;中收入组从20157元涨到了28747元;次低收入组从15683元涨到了20188元;低收入组从8799元涨到了10897元。
其中,增幅最快的是中收入组,增长42.6%;其次是次高收入组,增长35.3%;第三是次低收入组,增长28.7%;第四是低收入组,增长23.8%。而高收入组涨幅最小,仅为1.6%。
居民家庭收入差距缩小
近年来,义乌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向低收入家庭倾斜的政策,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投入,促使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长加快。
义乌市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前三季度义乌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差距出现可喜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得到改善,高低收入家庭差距缩小。
前三季度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97元,比去年增加2098元,增长23.8%,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付收入增幅8.7个百分点。同时,高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的倍数由去年同期的3倍缩小到了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