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自10月份起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已开始受理软件企业的退税申请,预计今年嘉兴市软件企业退税将达到3000万元以上。
“按照国家规定,如果软件产品能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经主管国税部门审核批准,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
本次退税实行即征即退,企业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后,在税款入库的当月按规定向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退还。主管税务部门根据上述资料核准批复后,经属地国库部门审核无误,于税款入库后次月内将已征税款退还给企业。今年前8个月的退税,企业可以按月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办理退税手续。嘉兴日报 记者 郑晶 通讯员 王建生 沈石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