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昨天,2011年度华东地区质监法制工作协作网会议在义乌召开。会上,华东六省一市及广东省质监部门共同签署发布了《七省一市质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国家质监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省质监局局长瞿素芬,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长何美华等出席会议。
《七省一市质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自昨天发布之日起实施。据悉,七省一市质监部门将对此制度参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意味着今后质监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有上下限范围的罚款项目,其具体执行数额将有法可依。这一实践,能减少执法弹性空间和人为因素对处罚结果的影响。
据了解,目前一些罚款项目根据规定存在上下限的范围。在此制度发布前,在这个限度内如何掌握具体数额,由执法人员自由裁量。一些受处罚的单位曾有疑问:“为什么一样的违法行为,有些企业被罚3万元,有些企业被罚5万元?”其实,这是自由裁量执行中的差别。
为进一步提升质监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制质监建设,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质监法制环境,自今年年初起,省质监局就会同江苏、上海质监部门一起酝酿,力求在七省一市范围内建立区域统一的质监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机制。
在国家质监总局法规司支持下,历时近8个月,《七省一市质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终于签约发布。浙中新报 见习记者 唐宇昕 通讯员 贾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