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最近,小区里放鞭炮的人真是多,有些人还半夜三更放炮仗,真是自私,完全不考虑别人要不要休息。”日前,家住湖城城市之心小区的刘女士打进党报热线,气愤地说起这事。她说,前不久的一天凌晨,小区里突然响起一阵“嘭啪”的鞭炮声,紧接着“噼里啪啦”的声音不断,刘女士猜想又是谁家有喜事,在半夜放爆竹了,而身旁刚满2周岁的儿子被惊醒了,大哭不止。
刘女士说,最近小区内放鞭炮的情况不少,尤其是周末,可能10月份和11月份结婚的人比较多,为了图吉利,很多人都会放鞭炮,有些人更是过分,半夜就开始燃放了。“大人们被吵醒也就算了,最麻烦的就是小孩子半夜被吓醒,我儿子就是那天被惊醒后,连续几个晚上都做噩梦,嚎啕大哭。”说到这,刘女士既心疼又愤慨。她说,这些人真是没公德心,半夜三更吵了老人和孩子多不好,再说现在明文规定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的,这不是明知故犯么。刘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种现象。
放下电话,记者马上联系了湖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公室,一名蔡姓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的确有这种现象存在。按照规定,每年农历新年之前的半个月到农历正月十五这1个月期间,允许有相关执照的店家售卖烟花爆竹,市民也可以燃放,但其他时间都是禁止燃放的。可是,有很多办结婚、生日宴会等喜事的居民,为了图吉利,还是自顾自地在禁放期间内燃放鞭炮,对于这个现象,执法部门表示,只要有人投诉,他们肯定会到现场取证,再书面出具罚款单并让燃放鞭炮的居民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执法部门交纳罚款,罚款金额个人在100元以上、 500元以下,单位在2000元以上、 3万元以下。工作人员表示,大多数违禁燃放鞭炮的居民都能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的不当之处,诚恳地表示歉意并接受处罚,也有少数居民拒不在罚款单上签字,也不认错,还与工作人员起争执,甚至在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都拒绝处罚,尤其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既不接受处罚,事后更是难找到其人。
工作人员还表示,平时除了接到居民投诉赶赴燃放鞭炮的现场外,还会行驶巡逻车穿梭在湖城的大街小巷和各个社区,查看禁放情况。同时,居民自身禁放的意识也要提高,办喜事当然想图吉利、图热闹,但因为这个原因而影响周围邻居的工作、生活与休息,破坏了邻里关系的和睦,反而得不偿失。湖州日报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