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肖某,23岁,陕西人,有寻衅滋事前科。
去年7月,肖刑满释放后,投奔老乡来了宁波,在老乡的面馆干了一阵子,觉得又累钱又少,辞工不干了。他想“每个月就赚那么点,还不如抢一笔”。
8月6日上午9点多,肖在裤袋里装了一把15厘米长的匕首出门,来到江东常青藤小区门口的宁波银行附近,寻找合适目标。
大约10点40分,一个穿黑色制服的年轻姑娘朝银行走来,手里拎着个红色手袋。
在姑娘离银行还有十米左右时,肖一下冲了上去,左手捂住姑娘的嘴,右手就去抢手袋。
姑娘拼命挣扎,直到被拖倒在地都拽住手袋不放手,一边大叫“抢钱了”……
银行保安章师傅听到声音,马上拉开门冲了出来,看到肖在拉姑娘的手袋,马上反应过来是抢劫,于是赶紧跑过来拉开肖,还用力扣住他的手腕防止他逃跑。
正在常青藤小区门口等人的李师傅也闻声跑了过来,当时天热,肖出了很多汗,胳膊很滑,两个师傅合力才控制住他,把他拉进银行里面。
惊魂未定的姑娘马上报警,然后抱紧手袋,直奔银行柜台,从袋里拿出厚厚一沓钱存进一个账户。
几分钟后,民警赶到,从肖裤袋里搜出匕首。
到案后,肖说,挑这个姑娘抢是有原因的:
“我看她是女的,力气小,好对付,反抗的话我拿刀出来吓吓她就好了,另外,看她穿着制服、拿着鼓鼓的包,一般这样来银行的,都是来存单位公款的,钱肯定不少,就是没想到她怎么都不肯放手,也没想到保安和路人会来抓我。”
至于为什么最后没亮刀,肖说:“本来确实是想遇到阻拦了拿出来吓人,不过抢的时候太紧张,忘了自己有带刀……”
姑娘正是银行附近达升路一家饭店的职员,21岁。当天,她带着 3万多元营业款去银行存钱,包很鼓,主要是因为饭店收到的不少是零钱,凑起来就是厚厚的一大沓。
昨天,肖因涉嫌抢劫罪被江东检察院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说,因为抢劫数额巨大,肖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东剑 记者 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