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今年刚满18岁的小努(化名)因为抢劫,近日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让人想不到的是,劝他去自首的,竟是一位与他非亲非故的出租车司机。
小努是青海人,在海盐打工。今年8月4日,他乘坐出租车来到海宁。到了次日凌晨,他的身上只剩下3元钱。饿着肚子的他叫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准备到一家拉面馆吃饭。快到目的地时,小努看到三轮车的车头挂着一个钱包,见车夫又是个女子,于是歹念顿生:“前面那个巷子里有个正宗的拉面馆,你把我拉到那里好了。”女车夫将他载到小巷子之后,小努下车后突然将挂在车头的钱包夺走,没想到被女车夫拉住了胳膊。情急之下,小努朝着女车夫的腿部狠狠地踹去。随后,两人在巷子里拉扯了一段时间,女车夫又被小努连踹了几脚。
“当时我看到路边有石头,就抓起一块石头假装要砸她,她被我吓唬住,我就赶紧趁机跑了。”小努在法庭上供述。抢到钱包后,小努匆忙拦了一辆出租车,“我被黑社会追杀,快送我去嘉兴市区!”20分钟后,在前往嘉兴市区的路上,出租车司机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警察通知司机车上的乘客是个劫匪。“我当时很害怕,司机跟我说犯了事不能一错再错,我就让他带我去自首了。”小努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价值11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最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嘉兴日报 记者 陈新 通讯员 何素静 蔡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