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
,11月2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永嘉县上塘九龙山裸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
受害少女高某的父亲说,李某的案件开庭时,他们没来得及提出民事赔偿。但他们不会放弃赔偿,现在状子已写好,准备另行提出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0余万元。
今年6月8日下午,永嘉县上塘城关中学对面九龙山上,一上山游玩的男生看到少女高某躺在山谷碎石旁,半昏迷,浅色T恤被推至胸口处,下身赤裸,不能动弹,头部流血。后来,路人徐某报警,高某被送至医院抢救(本报曾连续报道)。
凶手李某,1982年出生,云南省富源县人,与高某是同乡,在台州务工。
经查明,今年6月8日上午,李某从台州来到永嘉上塘,与高某相见。当日下午,李某与高某到九龙山爬山,行至半山腰一水潭边时,两人发生争吵。
李某说,当时高某称已有男友,他听了很生气,捡起石头砸高某的后脑勺好几下。高某晕倒在水潭旁,他以为高某死了,将其拖到隐蔽处藏匿。今年6月11日,李某在其姑姑的陪同下向云南警方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高某属重伤,4级伤残。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与高某发生争执后,持石块猛击其头部,并将其转移、隐藏在偏僻处,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李某的犯罪情节严重。但鉴于李某的行为系杀人未遂,又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高某被人发现时,仰躺着,左腿赤裸,没穿内裤。李某说:“她的内裤被我拉断扔在边上。”有人怀疑高某曾遭性侵犯。不过,公诉机关起诉书中并没有涉及性侵犯指控。
围绕这个问题,警方曾进行一系列调查。警方对高某的DNA样本进行鉴定,结果显示无法确定高某是否受到性侵犯。
自首后的李某在侦查阶段,一直坚持说没有性侵犯高某。
高某,云南人,19岁。出事后,高某的病情广受关注,社会各界人士为其捐款数万元。今年8月,高某出院。但伤病未愈,一直在继续治疗。
11月22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上在老家休养的高某。高某说,身体恢复得还可以,就是走路还不稳,有时候需要人搀扶,现在还在继续康复治疗。她的父亲也没外出打工了,每天在家陪着她。
高某说,李某可能通过老乡找到她的QQ号码,然后加她为好友,两人是在QQ上认识的。在网上聊天才1个多月时间,李某就提出要结婚,她一直没有搭理对方。事发那天之前,两人也没见过面。
高某回忆说,那天在山上,李某再次提出结婚的要求,并说想要她的“第一次”。她感到很厌恶,便说自己有男朋友了,让其不要再纠缠。后来,李某就拿石块砸她了,之后发生什么,她就不知道了。
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