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房产证抵押借高利贷,潘某成功蒙混过关一次,第二次如法炮制,露馅了。办了4本假证的他昨天被判刑。
今年5月20日晚上,杭州市江城路一家饭店,两个男人打架了。后双方都报警,民警赶到,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
这一查,查出一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嫌疑人潘某,就是事发当晚被打的,杭州人,47岁。
2010年7月,潘某要借高利贷,需要提供房产证作抵押,但是他的房产证早先已经办了抵押贷款。这时,他想到了办假证的。他找来联系电话,把办证需要的姓名、地址、面积等信息报给了办假证的,要求制作一张房屋所有权证。花了200元,一张杭州市凯旋新村某幢4单元501室的产权证做好了,潘某用这张证,轻松借到了2万元高利贷。
今年2月,潘某又想借高利贷了。尝过甜头的他如法炮制,花了600元办了2本房屋所有权证和1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月20日晚,他带着这些证去饭店找林某借高利贷。没想到,这次没能蒙混过关,林某当场发现是假证,怒了,双方打了起来。警方介入后,潘某案发。
昨天,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潘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