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
一个多月前,包括两名金华驴友在内的14人户外团队在四川省四姑娘山登山时,与外界失去联系13天。当地出动公安、消防等救援人员1000余人次,花费救援费用超过13万元(本报10月13日曾以《两金华驴友脱险后连声道歉》为题作了详细报道)。在该户外团队安全脱险后,因为得知他们是在登山时临时修改路线而导致“失踪”,网友们掀起了一场对户外活动违规是否应接受处罚的讨论。
11月19日,四川省体育局给9名驴友、4名背夫、1名向导陆续开出了总计1500元的罚单。对他们来说,人均只需承担107元的罚款。
这张被称为我国首次针对国内私自进山探险被营救人员开出的罚单,引起各界热议。然而,昨天,记者在采访曾被救援的义乌驴友黄洪彪时得知,这已是他们所知道的第三张罚单。
驴友:这并非
第一张罚单
黄洪彪告诉记者,之前他和其他参与登山活动的驴友已经收到过两次罚款通知。第一次是由四姑娘山景区开出的针对集体的500元罚单,依据是驴友“违反了景区规定,走了景区禁止走的路线”,这张罚单的罚款在他们被救援下山回到成都当天就交了。后来,他从别的驴友那里得知还有一张来自救援队的3500元罚单,用来“作为部分救援费用”,但这张罚单后来并没有落实。
在事件之后的一个月里,张赞琴一直忙于工作,甚至都没有上网和当时的驴友们联系。当她得知这一笔罚款时显得很淡定:“我们这次登山行为是冒失了些,由此产生的费用、罚款我都会承担。”
网友:该罚
@linaco:因自身原因造成大量金钱和时间损失,却让其他关心和搜救你们的人买单,最后连少少的一点处罚都不愿意接受,大家怎么看?
@302小潴:罚的还太少了,至少应该让他们承担救援所耗费的全部金额,他们的失去联系属于个人行为造成,不是自然因素什么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没有理由让社会来承担。
@麦子爹:该罚。但前提是罚款从设立到使用都要有社会监督。
@chanlia120:该罚,凭什么要社会为他们的个人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