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电动车保险有“门槛”
在椒江交警大队采访时,几位交警不断地重复,“现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不接,只有在非机动车管理所上牌照的电动车才行。”
目前,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在派出所上的牌叫防盗备案登记,交警所说的上牌指的是非机动车管理登记核发的牌照。
记者从椒江非机动车管理所了解到,只有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才可以在他们那上牌,超标电动车只能进行防盗备案登记。
一名工作人员说,现在谁还买不超标的电动车?上牌自愿,一年也没几个。
如果真是这样,即使保险公司有电动车保险,不也等于形同虚设?
记者咨询了台州市场上几家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只有人保财险和人寿财险等少数几家的“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仍在销售中。至于盗抢险,考虑到出事概率高,保险费率难以拟定,因此没有出台电动车盗抢险。
尴尬的市场现状,使得大多数保险公司对电动自行车保险采取了谨慎态度。
人保财险从2005年就推出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年保费80元,最高保额8万元,其中含医疗费2万元。需投保的电动车只要能提供车辆合格证或发票就能办理。
中国人寿财险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记者查阅保险条款,发现对保险的电动车有这样的要求: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外形尺寸、制动器、灯光等符合国家标准的特种自行车,但不包括未经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登记并核发牌证的电动车辆。
这一条,就是交警所说的“门槛”。
记者手记
好事叫好还要叫座
电动车上保险是件好事,多方受益,但目前的困境却折射出市民更多的期许。
浙江蓝海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长安责任保险有限公司,在玉环推出了《助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及《助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每辆车年保费为100元,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为5万元,驾驶人员个人意外伤害最高赔付也为5万元。该县燃油助力车必须投保,电动车则实行自愿投保,提供防盗备案卡号和身份证即可办理,目前已投保2000多辆。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只能是倡导市民自愿购买保险。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于广大电动车主来说,给电动车上保险,对维护交通秩序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理赔来说无疑是有利的。期盼好事既能叫好又能叫座。
来源: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