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近日,拿到上虞市消保委的调解书时,来自余姚市的魏先生终于长吁了一口气。根据调解书意见,由房地产公司负责房屋渗漏的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魏先生获得了5.5万元的补偿款。“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是房屋渗漏事件妥善解决的关键。”前天下午,负责调解的上虞市消保委的谭文虎说。
上虞城区优美的环境让许多余姚市等周边县(市)的消费者怦然心动。这不,余姚的魏先生在去年12月28日与绍兴全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花186万元买下了一套精装修样板房。
入住新房给魏先生一家带来了欢乐。然而,好景不长。春节后,魏先生从老家回到上虞,发现新房的被子已发霉,一些家电也坏了。而罪魁祸首竟是房屋渗漏。
“一到下雨天,楼房前后阳台、地下室都会漏水,客厅、餐厅外墙出现渗漏,室内的平顶、地板、墙体、电路等装修都遭殃了。”看着满屋子被雨水浸泡过的家具,魏先生真是苦不堪言,“这样的房子,我们今后怎么住下去?”于是,魏先生开始向该房产商交涉,要求赔偿装修损失近13万元,并负责房屋外部维修。然而,房地产商虽承认房屋渗漏事实,但表示“只维修不赔偿”。
在魏先生的要求下,上虞市质监部门介入调查,并很快出具了结论,确定房屋渗漏事实,要求房地产商尽快予以修复。
是什么导致精装修样板房出现大面积渗漏?上虞市消保委调查后认为,阳台上有只地漏,应该用大地漏,但实际用的是和室内一样的小地漏。像阳台这样的环境,小地漏一遇恶劣天气,出现堵塞,造成水沿着墙体渗漏。加上魏先生是外地人,只是偶尔入住,地漏堵塞并没有及时发现。
“根据双方陈述,我觉得这一渗漏纠纷的焦点在于赔偿价格到底该是多少。”谭文虎告诉记者,消费者索赔近13万元,但房地产商只答应赔偿2万元。
经过几轮协调,价格差距在慢慢缩小。魏先生和房产商代表李先生都相当有诚意,最终达成协议:由房产商负责房屋渗漏维修并承担费用,同时补偿消费者5.5万元。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