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12月10日上午,寒意袭人,一名保洁员在海宁市区的白漾河里清理垃圾时,发现冰冷的河面上竟然有一具男尸,急忙报了警。接警后,海宁警方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打捞,并对死者的具体身份及死因展开调查(本报12月11日已作报道)。
前天下午,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死者姓朱,33岁,海宁人,系醉酒坠河溺亡。令人非常遗憾的是,他遇难后的第二天,本应举办他的婚礼。“醉酒引发的各类案件近来不断增加,就在之前,海宁市区还有一名‘准新郎’由于醉酒坠河溺亡。”海宁警方希望大家能足够重视饮酒安全,勿再酿悲剧。
溺亡在婚礼的前晚
前天下午,海宁海洲派出所民警向记者简要介绍了此案的调查经过:“10日上午8点多,我们接警后赶赴现场,将这名男子打捞上岸,经过身份辨认,我们很快就发现,这名男子竟是在12月1日深夜离奇失踪的准新郎朱某。”
据了解,早在12月2日凌晨两三点钟,就有人向海宁警方报警称,朋友小朱当晚和他们一起去洗澡时,突然间不知去向。当时,海洲派出所执勤民警及朱某的亲友找遍了所能找的每一个角落,就是不见朱某的踪影。
据朱某的亲友介绍,12月2日就是朱某结婚大喜的日子,“为了办好这场婚礼,他已提前向单位请了假,12月1日,他觉得一切都办得差不多了,就和几个小朋友聚在一起吃晚饭,吃过晚饭又去KTV唱歌,唱完歌又去吃夜宵,吃了夜宵又准备去一家浴室洗澡……”
“他是吃完夜宵出来,和我们一起去洗澡时走丢的。”小朱的一位朋友说,他们准备去洗澡的浴室和夜宵店只隔了一条马路,“当晚下了雨,我们都喝了酒,一不留神就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开始打他的手机时,他还说是上厕所,几分钟后再打时就不通了……”
醉酒案件近来高发
前天,记者还从海宁市公安机关获悉,就在朱某醉酒坠河溺亡之前,海宁还有一名“准新郎”同样因为夜间醉酒坠河溺亡,给亲友带来了巨大的伤痛。“那是一名挺不错的小伙子,本准备在年后结婚,家里给他买了房子,都装修好了,不料在今年10月的一个晚上,他醉酒后掉进河里,给家人留下了永远的伤痛。”办案民警遗憾地说。
“进入10月以来,饮酒酗酒者明显增多,由此引发的各类案件也不断增多,醉酒倒地出洋相者也多了不少。”民警给记者举例说,“前不久,有名男子很着急地向我们报警称,他的豪车被人偷走了,我们查了很多监控录像,根本没发现有人偷车的迹象,但他始终坚持,直到后来帮他找到车,他才意识到自己喝多了,把车放得自己也找不到了!”
年关临近,气温骤降,市民饮酒的频率比以往有所增加,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饮酒的时候,一定不要贪杯,不要独自一人去饮酒,更不要醉酒赶夜路,以免发生意外!”记者从海宁市区的多家医院获悉,进入10月以来,因饮酒醉酒引发的各类疾病也明显增加,医务人员表示,醉酒不仅对人体的肝脏、肠胃、神经系统及大脑皮质等有很大的伤害,同时也容易使人情绪激动、精神恍惚,给正常生活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