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车
金华汤溪90后小伙子吴俊东扶骑车摔倒的老人并送到医院,老人却咬定是被他撞倒。交警队做出事故无法证实结论,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吴俊东负有70%责任,赔7.3万元。
广州公益律师团律师说“比彭宇案还离谱”,他们在上个月底抵达金华,为吴俊东递交了抗诉状,并和他签署了救助协议。如果胜诉,吴俊东案就此结束;如果败诉,原告要求的赔偿将由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支付(本报曾作报道)。
12月16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吴俊东抗诉申请不予立案。金华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人说,吴俊东疏忽大意的超车行为与胡启明电动自行车翻车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实体判决并无不当,申诉人吴俊东认为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图,吴俊东行驶在6米宽双向车道的右侧道的中央偏右位置,前方的胡启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距离道路右边约为1.21米。当吴俊东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车时,对向快速行驶来一辆黑色轿车,吴俊东超车2-3米后听到骑电动车的胡、戴两人喊叫,回头看见电动车倒在地上往前滑,滑后倒地。图中黄色软尺标记的是交警部门测量的胡启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的滑倒痕迹,长约7.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