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
原本是去年的一起事故,但因为前段时间“中国好人网”的介入,金华汤溪90后小伙子吴俊东再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吴俊东到底是肇事还是做好事,“中国好人网”派出的律师团质疑金华中院,并向金华市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
昨天,记者获悉,吴俊东一案有了新进展:金华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吴俊东抗诉申请不予立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案件相关证据和裁判理由做了说明,并对社会热议的几个问题做了回应。
案件回放 金华小伙喊冤,求助“好人网”
去年11月23日,金华汤溪镇的小伙吴俊东开着父亲的三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超过了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有一对老年夫妇胡启明和戴聪球。
按照吴俊东自己的说法,在他超车出去20多米后,听到后面有人在大喊,回头才发现电动车上两个老人摔倒在地。
吴俊东停车,上前将老人扶起,他认为自己是做了好事。
而那对老年夫妇却称,是吴俊东超车时擦到了他们俩的电动车才致倒地受伤。
此案起诉至法院后,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需承担原告损失的70%,赔偿69602.4元。今年8月,金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随后,吴俊东向中国好人网求助。
中国好人网在其网站上称,网站由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创办,网站通过募捐等方式,设立了永泰见义勇为基金、海外华人爱心基金、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等几个基金,专门为符合条件的好人提供帮助。
11月28日下午,吴俊东和中国好人网公益基金签署协议,不管结果如何,吴俊东都不用再出一分钱。
中国好人网派出的律师团也对中院的审判提出了质疑,并向金华市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
事态进展 抗诉申请被驳回,中院展示裁判理由
记者从金华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院经过审理认为,吴俊东案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实体判决并无不当,12月16日,他们已将驳回吴俊东抗诉结果口头告知他的律师。
昨天下午3点30分,金华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了10多家媒体参与。
在新闻发布会上,中院工作人员用PPT公布了吴俊东与胡启明、戴聪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的相关证据和裁判理由,其中就包括吴俊东事发后向警方做的一份笔录。笔录显示,事发后吴俊东给父亲打了一个电话说:“我出事故了。”
在新闻发布会,中院还播放了一段视频。视频中,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教导员陈惠烈在接受访问时表示:“如果吴俊东超车过程中造成别人惊吓,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那当然要承担责任。”
“好人网”回应 不排除向省高院上诉
针对金华市检察院和金华中院的回应,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好人网律师团”的创始人谈方。
“我已经知道这些情况了,但金华检察院不立案,并不意味着吴俊东案就此结束,”谈方表示,这只是金华检察院的一个态度,“根据金华检察院的不立案决定书和金华中院新闻发布会的具体内容,我们下一步将开会研究,作出相应的回应和进一步的举措。”谈方还透露,接下来他们将有可能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我们本来就打算向省高院提起上诉,之前只是出于谨慎考虑,希望能在金华本地解决比较好。”谈方告诉记者。
问题一:交通部门对事故做出“无法认定”结论,为什么还要判吴俊东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各类证据中的一种,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要结合其他各种证据加以综合分析评判,作出自己的判断。从本案看,综合分析,法院认定,吴俊东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不当超车行为,与受害人的翻车摔倒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判决他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问题二: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吴俊东按70%的比例承担,请问这个70%的比例是如何得出的?
答:本案中,吴俊东驾驶的是机动车,而胡启明驾驶的是非机动车,根据浙江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此外,本案中吴俊东未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不当超车造成事故发生,而且吴俊东的车没有缴纳交强险,所以他的过错相对较大,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
综合这些因素考虑,判决吴俊东承担70%的责任。
问题三:吴俊东是不是做了好事被冤枉的?
答:这个案子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吴俊东就是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所以说吴俊东是做好事、见义勇为,根本是说不通的。
虽然交警队对吴俊东案事故出具了责任事故无法认定的结论,但无法认定,并不等于无责任。是不是存在刮擦,虽然没有证据来认定,但我们之所以判决由吴俊东承担主要责任,是因为他不当超车的行为与胡启明的车子摔倒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