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
一时起贪念,24岁的台州天台人邱某偷走邻居存折,并取走1.7万元存款。可宁海县检察院对全案审查后,于12月16日对邱某作出定罪不捕的决定。这其中究竟有何隐情呢?
据悉,邱某2005年来一直在宁海深甽镇打工,并已在此安家。他和78岁的当地人俞某是邻居,两人所住房子的二楼走廊是相连的。而俞某出门时,总有不关门的习惯。
11月26日下午2时许,邱某看见俞某二楼的房门开着,便走过去想帮邻居关门。进入房间后见四周无人,他突然萌生贪念,在电视机下的一个抽屉里偷走俞某的一本农村信用社存折。事后,邱某分两次从信用社提走卡里的1.7万元存款。
警方接到报案后,调取信用社的监控录像,很快锁定嫌疑人邱某。邱某被抓后,他的家人迅速如数将钱还给了俞某。
据悉,邱某的家庭非常困难:父亲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母亲患有高血压,需常年服药;岳父三级伤残,岳母右手残疾,女儿尚不满两岁。全家的经济来源就靠邱某一人。
被害人俞某考虑到平时与邱某家人相处甚好,对方家庭又很困难,于是向警方出具了谅解书,希望对邱某从轻处理,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邱某所在的村委会及其打工单位,也均向警方出具证明,表达了相同愿望。
宁海县检察院审查全案后,认为邱某属临时起意盗窃财物。结合被害人、村委会、打工单位的意愿以及邱某家里的实际困难,最终对邱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宁波日报 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