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昨天上午,一名少年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鄞江交警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交警依法对该少年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事情还要追溯到12月17日。当天下午1时30分许,在鄞江镇鄞江中学对面的非机动车道上,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如脱缰野马,横冲直撞,把路人吓得不轻。
“我当时正在自家小店里,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响,发现一辆桑塔纳轿车将我停在店门口的车子刮擦了。接着,这辆桑塔纳轿车开到人行道上,又将前面岔路口停放的一辆厢式货车撞了。车子继续往前冲,最后撞上街边一家店铺的卷帘门,才停下来。”被撞车主吴师傅说,“我见状立即跑上去,将桑塔纳轿车里的一个小伙子揪了出来,然后报警。交警过来后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他喝酒了。”
据肇事者林某交代,事发前晚他喝了一些葡萄酒,半夜里又喝了一瓶劲酒,事发当天中午,他在家又喝了2瓶啤酒。下午1时左右,林某跑去他妈妈的美容店找朋友,看见朋友的车钥匙放在桌子上,他就拿了车钥匙开车出去。
据交警介绍,今年18岁的林某是福建人,没有考取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96mg/100ml,属醉酒驾驶。随后,交警带林某前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目前还没出来。因为无证驾驶,林某已被行政拘留。
宁波日报 通讯员 胡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