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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高速公路抛洒物 人人有责
2012年07月23日 16:11:38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1日电(记者 商意盈)记者21日经历了一次“高速公路惊魂”。正驾车行驶,前面一辆本田车的车窗里突然扔出来一个饮料罐,砸在记者车子的挡风玻璃上,一脚急刹,险些撞上高速公路围栏,所幸的是有惊无险。这样的事情几乎天天都在高速公路上演,一次疏忽或者一个无意动作,给他人带来的往往是生命安全隐患。

  杭州“最美司机”吴斌因为高速公路飞来刹车毂残片牺牲的事情还没过去多久,高速公路抛洒物造成生命或者财产损失的报道仍然频频见诸报端。18日,杭新景高速上一辆货车掉落了一条大理石块,接下去的短短10分钟里,14辆车中招,爆胎声接连响起,其中一辆奔驰车3个轮胎爆胎。

  记者从杭州交警部门了解到,杭新景高速仅在最近7天内就发生了三起较为严重的因货物捆扎不牢掉落地面事故,导致约30辆正在行驶的汽车爆胎,庆幸的是无人员伤亡。而从车窗里随意丢出废弃物更是常见,丢弃在高速公路上的有塑料袋、饮料罐、餐巾纸,甚至还有乌龟等宠物。

  高速抛物,后患无穷。虽然像飞出刹车毂残片夺命事件非常罕见,但一些看上去微不足道的物品在高速公路上抛洒后,同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为司机驾车高速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方不明物体飞至,会本能地采取紧急避让措施。突然刹车、猛打方向,极易引发追尾、撞护栏,甚至翻车的惨剧。

  据了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处以150-200元罚款。同时规定,驾驶员向车外乱扔物品,给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带来安全隐患的,予以顶格罚款100元并记2分;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也将罚款50元。

  罚款事小,安全事大。我们已经步入了汽车时代,相应的汽车文明却迟迟没有跟上。除了交警部门加强安全巡查外,最关键的还是司机和乘客都必须提升素质,废弃物尚且不能乱丢在马路上,更何况是扔出车窗?同时还应该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养成行车前仔细检查车况、车上运载情况的良好习惯。减少高速公路抛洒物,事关你我每个人。(完)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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