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 每到中秋节前一个月,超市里现场制作的榨菜月饼总会吸引不少前来尝鲜的消费者。这种现场制作销售的食品能不能放心吃?
近日,诸暨市工商局出台《商场(超市)现场制售食品操作规范》,在城区商场(超市)试点推行现场制售食品标准管理模式。以往,商场超市现场制售食品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存在专柜各自进货、进出库不统一,制作人员没有穿戴工作衣服、帽和口罩……今后,这些现场制售食品的不规范行为在诸暨将能最大程度地杜绝。
诸暨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商场(超市)现场制售食品标准管理模式,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链条,这在全省尚属首创。
食品现场制售是商场超市经常采用的销售形式。不过,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容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而这套操作规范正好是“对症下药”。操作规范从主体资格、从业人员、环境和设备设施、原辅材料、制作销售等五方面确定21项巡查标准。其中包括现场制售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制作、销售食品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与口罩,从业人员需有培训记录。
现场制售食品最让消费者关心的是食品原料。对此,工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原料供货商档案和进货检验记录制度,抽查档案和记录台账;巡查检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有否过期,是否专柜(专区)存放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由专人管理;是否在制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检查《食品添加剂进出库登记表》、《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表》是否齐全。
同时,这套操作规范对制售现场的环境和设备、设施也做了要求,规定具有与现场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制作(加工)、包装、贮存、销售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制作加工区和生活区、销售区、办公区按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实行有效分隔;原材料和其它生食要和熟食分别使用专用冷柜或冷库存放等。此外,工商部门要求现场制售食品在生产、销售、销毁等各个环节不仅要有书面记录,还要有影像记录,并将经常组织消费维权义工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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