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3日讯 (首席记者 童俊 通讯员 钟法) 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特大、涉嫌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案件经过两天的审理,生产环节一案已暂时告一段落。今天,法庭从上午的质证阶段转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由于本案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庞大,光案卷就有32本之多,因此经过两天的审理后,或仍需择日继续开庭。(本网先前报道《宁波22日审判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案》 、 《轰动全国的“地沟油”案宁波开审 分三案起诉庭审将持续5天》)
被告人柳立国等7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称,柳立国成立的山东省平阴县博汇油脂有限公司和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打着高新企业的名义生产“地沟油”,柳立国等7人均涉嫌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生产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并对外销售,从中谋取暴利。
在今天的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提供了大量物证和书证,以证明柳立国等人拥有餐厨废弃油生产原料及设备,并生产大量“地沟油”。公诉机关出示的柳立国等人将“地沟油”销往山东、河南、河北、陕西等地区一些粮油经销商的交易、转账记录和购销合同,以及交易明细一览表,均显示从2007年12月起至案发,柳立国等人销售额高达9920余万元。
而这些粮油经销商,将柳立国提供的“地沟油”与普通食用油进行勾兑后再销售到下一级渠道,流入餐饮市场。这一销售环节的案件将在明天和下周另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