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9月18日讯 为着力消除火灾隐患,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水平,维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9月17日,松阳消防大队在对辖区各类酒店、宾馆检查中发现,位于县城环城西路的一家宾馆新设4间客房,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依法给予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
据了解,该宾馆位于松阳县西屏镇环城西路148号,属于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住宿服务,宾馆所在建筑共五层,一层为大厅,二至五层为客房,共14间客房,使用面积约400平米。该单位于9月在该单位而二层西侧又新增了4间客房,在9月底投入经营,一共约100平米,未办理消防审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为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稳定杜绝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维护社会稳定,松阳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松阳消防大队重拳出击,铁腕整治,积极开展各项检查行动。不光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一般单位甚至是“九小场所”,也做到逐一排查和整治,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绝不姑息,有效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