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1月6日讯(通讯员 郑子裕)为切实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三合一”现象,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11月6日,丽水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辖区内一家包装材料厂材料存储车间与员工宿舍同在一楼且楼层间疏散通道也未保持有效畅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开出贰万元罚单严惩违法行为。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这家包装材料厂叫丽水市康利包装材料厂,位于丽水市水阁工业区平谷一路11号,检查人员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材料厂综合楼内原料储存与住宿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情况,且各楼层、走廊消防通道未保持有效畅通,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第4.1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材料厂立即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丽水市康利包装材料厂综合楼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处罚。
同时,执法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向陪同检查的该厂负责人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该厂负责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迅速进行整改。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照《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迅速整改火灾隐患,并不断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