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 都说买房不易,今天(23日),长兴的殷先生给我们的帮忙热线打来电话,自己买了长兴阳光家园的房子,真是被反反复复折腾啊。开发商不仅是没有按照合同交房,延迟将近半年,而且面对业主的正当退房,竟然要求业主承担损失。
殷先生在去年买了长兴阳光家园的单身公寓,付了14万多的首期,并向银行贷款了33万多。原本房子到今年5月31号要交付的,可到现在为止,殷先生都没拿到房子。于是,他就想按照合同把房子给退了。
殷先生:“开发商说房子可以退,但是要我先把房贷还清,不然没法退。”
殷先生说,按照合同,开发商逾期120天就可以给他退房,但现在对方提出这样的要求,殷先生觉得开发商就是有意刁难他。
殷先生:“我如果有钱全部付清,根本不需要贷款啊,这样根本就是为难我。”
帮忙记者也看了殷先生的购房合同,里面并没有对退房条件有明确规定。随后,帮忙记者陪着殷先生找到了开发商长兴众盛置业有限公司。
长兴众盛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有很多方面的原因,而且工程也拖了。”
这位工作人员说,按照合同,他们逾期交房,确实是违约了,他们也愿意给殷先生退房。但是殷先生必须要还清房贷才可以。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按照流程在走退房的程序,所以这事,殷先生还是要找银行商量。
长兴众盛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这个因为房子已经跟银行抵押了,必须要解除这个关系,我们才能办理退房。”
殷先生:“那我之前还有付了利息,要赔偿的。”
殷先生说,现在他有两点要求,首先从按揭办下来到现在退房,过去了一年多,光利息就要2万多块钱,这笔钱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另外,他也咨询过银行,关于剩余贷款还清的问题,银行建议殷先生可以和开发商量,相当于把银行放给开发商房款退回,也可以解除银行抵押。
根据银行方面的说法,当时殷先生办了房贷,也是为了付房款,也就是说,房贷后,银行已经将房款给了开发商,因此这事,殷先生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决。那么开发商愿意吗?帮忙记者也帮着殷先生和开发商进行了协调。
长兴众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帮忙记者,他们的房子在这个月的26号就能交付了,所以他们建议,殷先生可以选择不退房。不然对于殷先生来讲,今后再买房也是属于二次购房,会面临一个首付增加的问题。
殷先生:“我还是要求退房,我刚才也看了房子,不是很满意,觉得有很多问题。”
长兴众盛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你们能先帮他把这个钱付了吗)这个也不是说不可以,但是我要跟领导申请一下。”
这位工作人员说,因为他们之前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所以还要跟领导沟通后才可以。而且如果要帮殷先生付清房贷,他们也有顾虑。
长兴众盛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万一我们房贷给他付清了,但是他又不愿意去办理退房了怎么办,那产权还是在他这里的。”
帮忙记者也提出,双方可以再次写一份协议,确保自己的权益,但此时,公司出现了一名负责人,表示这事要让殷先生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长兴众盛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这个事情我们都是这么操作的,如果给你开了先例,那之前退房的我无法交代,你也不要找电视台了,还是走法律来解决吧。”
随后,帮忙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曾碧佳律师。他认为殷先生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以及殷先生和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是相对独立的。如果殷先生在退房后,不还银行的这个贷款,银行有权将房子拍卖,但也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曾碧佳律师:“这样房子会出现产权瑕疵,影响二次交易。”
因此曾律师认为,在开发商已经违约的情况下,最好能协助殷先生完成退房手续。比如将首付款以及违约金直接支付给殷先生,同时将银行贷款部分退还给银行。如果行不通,他建议殷先生走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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