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8日讯 (首席记者 童俊 通讯员 洪炯 方帆) 为严肃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今天发出“查处令”,要求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年底前对全省106辆显示有30次以上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车辆集中清剿,并严查5次以上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车辆。
据了解,去年5月,全国交通信息系统实现了联网,违法数据实现了自动传输和比对,一些长期在异地使用肆意违法的车辆浮出水面。至去年7月,累计营运客车违法未处理的有7万多起,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有14万辆,5次以上违法未理处理车达56万辆。
对此,全省交警系统以提高“三项违法处罚率”为重点工作开展多项整治行动。
经过一年多努力,截至目前,营运客车违法、10次以上违法和5次以上违法车辆的处罚率分别达到99.7%、98.6%和91%,其中5次以上违法未理处理车从56万辆降至7万以下,营运客车违法未理处理车从7万多起降至726起。
为进一步提高“三项违法处罚率”,挤压违法空间,全面围歼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营造遵法行车、文明驾驶的良好交通秩序,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查处统一行动,对未处理违法数达到30次以上的本省车辆予以集中查处,要求各地按属地原则,采取电话通知、上门告知、路面查扣等方式及时予以查处,一经发现,一律扣留车辆及驾驶证,并确保于年底前将违法记录全部处理完毕。
“查处令”同时要求,对省内异地使用的多次违法尚未接受处理车辆进行统一查处。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已将长期在省内车籍地以外的某一地使用、并有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录入“黑名单”,要求各地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此类车辆一律予以扣车,违法未处理完毕的不得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