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工商局领导访谈 |
2012年12月07日 15:46:4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传销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邪教”,是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毒瘤”,是破坏家庭伦理道德的“精神鸦片”。如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为丽水经济社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呢?记者近日专访了丽水市工商局局长罗江军。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当前丽水市传销形势。 罗江军:自2011年底以来,传统传销在丽水市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但同时也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传统传销仍有市场。如2012年我市松阳县查获了松阳县某某传播有限公司涉嫌传销案。该公司为中国明明商在松阳的分支机构,2011年5月流入松阳,该公司模式为:只要每人交4050元钱就能加入该组织,第二个月可以发展两名下线,同样交这些钱。至第三个月就可以领到所谓的工资。共领15次工资,最高可达18.2万元。初步统计松阳参与的人数有400余人,外围估计有1000多人,范围涉及金华、丽水各县市,发展3个层级,目前公安机关已抓捕13名骨干成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二是目前传销名目更加隐蔽和多样、利用互联网传销的问题日趋突出、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呈抬头趋势、传销手段更加恶劣,危害性更大、欺骗性更强。传销案件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记者:看来我市的打传形势还是十分严峻的,那我们前期打击传销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罗江军:目前,我市的传销形势处于可控范围,但传销分子不断翻新花样、变换手法,网络传销的发展蔓延,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打击传销工作呈现出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征。2010年至今,全市共开展打击传销清查行动47次,捣毁取缔传销窝点31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325人,2011年查获假借“天津天狮”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140余人。全市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9件,2012年立案查处2件,移送公安机关5起。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充实调整了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增加了市应急办、市法制办等成员,加强打传的组织领导,加强联合执法,创新长效机制。二是市县两级出台了打传应急预案,成立了打传应急执法队,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应对突发情况。三是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开展了集中打传行动。市工商局会同公安部门捣毁了“中国明明商和谐文化”这一传销组织在松阳的分支机构,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了抓捕,共逮捕13人,现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全市清理和取缔了20余家“万家购物”等类似消费返利网站,并做好相应的维稳工作。四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创建活动。以缙云、景宁、遂昌、松阳、云和为试点开展了创建工作。缙云将“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中,上升为政府行为。五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辖区干部及时掌握传销组织主要组织者的身份,通过派出所的日常户籍/临时户口/流动户口的登记管理系统,对主要传销分子进行全区域的布控,不让传销分子有藏身之处。六是开展打击传销大型宣传活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广播电视总台等媒体播发了打传公益广告。联系移动、联通和电信3家通信公司向全市100多万手机用户发放打击传销的宣传短信。此外,市局还在4个乡镇分发了400把打传宣传伞。 记者:我市深入打击传销还有什么新举措? 罗江军:虽然传销犯罪活动日趋隐秘性、复杂性,但我市打击传销的态度坚定,不会有丝毫懈怠。将在原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研判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乘势而为,给丽水经济社会一片洁净蓝天。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工商部门将以打击传销为重点工作,组织打击传销活动特别行动队,实行重点区域每日巡查一次、一般区域三天巡查一次的工作机制,以“拉人头”传销、诱骗学生参与传销以及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为打击重点,提高震慑力,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教育迅速遣送。对巡查中发现的窝点及时通报公安部门,通过紧密配合及时捣毁传销窝点,并对参与传销人员实行现场教育后,立即进行遣送。三是进一步加大出租房的监管力度。对明知是传销人员或组织传销活动的还同意出租的房东,工商部门将按照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的原则,依法严厉处罚。四是健全举报体系,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在“12315”电话举报投诉的基础上,增加门户网站等举报途径,并及时兑现举报奖金,提高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五是继续强化宣传力度。在社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悬挂打击传销的宣传标语,营造高压打击的氛围。并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曝光力度,一旦发现有传销行为,立即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例子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警惕性。同时在媒体开设专栏,陆续刊登以往参与传销人员被骗的真实案例和打击、防范传销的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知晓传销的危害性。 记者:传销活动经常翻新变花样?该如何防范? 罗江军:与传统传销相比,现在出现的网络传销组织更加隐秘、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高超。一是网络传销通常打着“电子商务”、“网购”、“网络直购”、“网络团购”等旗号,建立所谓网络购物网站和网络会员管理平台,并以网络平台为中心,发展会员。让监管部门很难发现其真正的传销组织和头目。二是形式更加多样,以网络购物、网络投资等多种形式出现,形式千变万化,让普通人难以第一时间发现其传销本质。三是手段更加高超。网络传销往往打着网络购物、网络投资等名目,经营方式在表面上也是按照电子商务和股权投资等正规经营方式为掩护,但却以高额返利或回报为诱饵,吸引众多成员加入,行传销活动之实 “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判断。“天上不会掉馅饼”,无论其传销的形式怎么换,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需要看三个特征:是否交纳“入门费”,是否需要发展下线而不论是谁发展,是否按发展下线业绩计酬,瓜分资金。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肯定是传销。 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
来源: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处 作者: 编辑: 宋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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