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网友陷传销窝点 男子一个多月后逃脱 |
2012年12月24日 09:35:4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红网株洲12月24日讯 (长株潭报通讯员 喻志强 傅南 记者 蒋文跃)为逼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采取扣押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方式,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近日,两名传销人员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今年5月29日上午6时许,株洲男子王某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来到株洲市荷塘区赵家冲一散户。抵达后他才知道,这名女网友原是传销人员。 王某拒绝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窝点“主任”何某及“管家”黄某开始对他进行“教育”。再一次遭到拒绝后,两人举起拳头砸向王某。 “教育”完毕,两人找来雷某等人看守王某,这期间,王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和行李被扣押。监视的人威逼王讲出其银行账号密码,从中取走2900元。 钱取完后,这伙人向王某提出要他凑集更多的钱。王某谎称只能找人借,便趁机逃脱,结束了为期一个多月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日子。 同时被拘禁的还有朱某,6月19日上午6时许,他得到王某的信息称有工作提供,于是来到这个传销窝点,他的手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随身物品一道被人扣押,被限制人身自由12天。王某出逃后报警,何某和黄某随即被控制,朱某获得自由。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认为,黄某纠集雷某,采取殴打和威胁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雷某领刑六个月。 |
来源: 红网-长株潭报 作者: 通讯员 喻志强 傅南 记者 蒋文跃 编辑: 宋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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