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刊登了人物报道《州长的傲慢》,比较详细地记录了中共楚雄州委原副书记、州长杨红卫从一个年轻有为的基层干部晋升到州长,同时也堕落为贪腐官员的人生轨迹。
杨红卫有一个绰号:“吸毒州长”,因为他爱吸食一种由鸦片和多种中草药混合而成、叫做“卡苦”的毒品。其实,他还应该有一个“法盲州长”的称号。比起“吸毒州长”来,“法盲州长”的社会危害更大。杨红卫当然不是一般的法盲。所谓“法盲”,通常是指那些受教育程度低,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漠的底层人士,而杨红卫受过正规的大学本科教育,他不可能不懂法,但他的能力让他可以蔑视法律、干预司法。报道说,广东商人苏干青为承包工程,多次向杨红卫行贿,苏干青的亲属在楚雄犯案被抓,苏干青找到杨红卫“帮忙”,杨向楚雄州中级法院领导打招呼,要求“能轻则轻处理,可判可不判则不判”。最终,苏的亲属被判缓刑。
杨红卫蔑视法律到了什么程度,一般人想像不出来。杨红卫2011年4月27日被“双规”,2012年12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杨的案子。开庭之前,杨红卫对自己的辩护律师李春光说,希望庭审程序能够简化,“能不走的程序就不走”——听他口气,是通过秘书对下级部门发指示。都已经被双规了,已经是公诉对象了,这到底是自我感觉好过头了呢,还是内心太强大?
李春光在了解杨红卫的经历后,感慨地说,权力简直是一把双刃剑,他本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却走向了贪腐的深渊。李春光这样说,说明他至少是一个合格的律师,看问题很准。杨红卫专权妄为,强行违规推行有关项目、强行拨款,先后造成公共财政损失共2亿6千6百万元。
权力让杨红卫变得骄横跋扈,在领导班子里搞一言堂就不用说了,甚至脾气一上来,连省长都不放在眼里。2009年7月,楚雄州姚安县发生地震,杨红卫陪同时任云南省省长秦光荣慰问灾民。秦光荣俯身询问一名男性灾民家中受灾情况,灾民突然失声痛哭,说没水喝,也没饭吃。《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曾在现场看到,站在后排的杨红卫一把拨开省长冲到这位灾民身前厉声怒斥道:“你是男子汉,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要什么都依靠政府!”且不说救助本州灾民是州长的责任,让灾民“自己想办法”不是一个州长该说的话;即使是从上下级关系说,省长正在慰问灾民、了解灾情,被州长随意打断、阻拦,也是不合适的。
杨红卫让灾民“自己想办法”,杨红卫自己就很有“办法”。在担任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受贿额达1千多万元,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国内多地有房产17套,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房产6套。
权利不受监督的害处,不知被多少人说过多少遍了,但都不如“法盲州长”的现身说法来得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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