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将做调整 略有上升
2013年01月08日 09:03:05
浙江在线01月08日讯 继今年元旦起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从下月起,一般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也将变化了。昨天,记者获悉,绍兴市发改委已经下发通知,调整一般道路车辆救援部分服务收费标准,拖车、吊车等服务收费标准均有一定上调。
拖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一类车起步费不变(仍为220元/车·次),作业费由5元/公里调整为8元/公里。二、三、四、五类车起步费由320元/车·次调整为350元/车·次,作业费不变,二、三、四、五类车分别是10元/车·公里、15元/车·公里、20元/车·公里和25元/车·公里。
吊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为:一类车调整为700元/车·次,二类车调整为900元/车·次,三类车调整为1200元/车·次,四类车调整为1400元/车·次,五类车调整为1700元/车·次。上述费用已包含起步费和作业费。如果动用50吨以上吊车的,需经得被施救方同意,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车辆驾驶服务费由50元/辆调整为65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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