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0日讯 年轻人一时冲动,拔刀重伤他人;业务员贪恋小利,批量生产假名牌产品;无业游民冒充律师,竟连骗十余人,诈骗12万余元。近日,我市各地法院审结了一批发人深省的案件。尽管被告人最终都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其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其实,通过对案情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当事人哪怕多具备一点法律意识,遇到事情能多用生活常识稍加思考,就会是另一种结果。
小口角酿成血案
2012年8月30日晚上,20岁的小龙和同事小兵下班后来到海盐某网吧上网打游戏。其间,小龙发现“同吧”(在该网吧上网的所有QQ号都能在“同吧”里找到)里有人加自己好友,于是发了一个笑脸表情给对方,很快,对方也回过来一个笑脸。小龙就开了视频,要求与对方视频聊天,但对方表示摄像头是坏的,为此拒绝了他。小龙觉得无趣就自顾玩起游戏,不再搭理对方。
几分钟后,一个和小龙年纪相仿的小伙子走过来,询问小龙是否向其发送了QQ表情又故意搭话。小龙没想到这个挂着女生头像的好友居然是个男的,见对方气势汹汹,小龙勉强说了句“对不起”。对方最后撂下一句“下次不能这样了,你小心点”,便转身离去。
深夜2点,小龙和小兵刚出网吧又遇到了刚才那个小伙子,对方再次要求小龙道歉。小兵看不过去,问了句“你到底想怎么样?”结果双方争吵起来,对方突然拔出了一把尖刀,朝着小龙的肚子就是狠狠一刀,然后撒腿就跑。小兵急忙打电话报了警又叫了救护车。
经鉴定,小龙因腹部损伤致胃、肠道穿孔、破裂,属重伤。近日,海盐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行凶人郑某有期徒刑四年。
头脑发热竟假冒“名牌”
“我哪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啊,一直以为假冒产品是工商部门管的,被查到最多罚点款,要知道这么严重,打死我也不敢做啊!”近日,在海盐法院受审的周某,对自己假冒注册商标生产“名牌”产品的行为后悔不已。
据了解,周某原是海盐一家日化企业的配送员,主要负责洗衣粉的配送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偷偷买进一批“奥妙”和“雕牌”的高仿货,卖给了海盐周边的一些小商店,赚了1000多元钱。随后,这样的交易又进行了四五次,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周某决定辞掉日化企业的工作,直接生产假冒洗衣粉。
2010年11月,周某采购了一把电子秤、一台多功能自动塑料连续封口机和一台手提封包机,家庭作坊就这样正式成立了。周某先通过网络以每吨2300元的价格,向江苏某日化公司批发了普通成品洗衣粉,又向广州的某包装彩印厂批发了各种规格的“奥妙”、“雕牌”、“立白”等洗衣粉的包装袋。洗衣粉和包装袋到位以后,周某按照包装袋上的规格,进行称量包装。
之后,周某凭着以前搞配送认识的老客户和自己洗衣粉偏低的价格,仿“名牌”洗衣粉销路日趋红火,到2012年初案发时,他已经获利79000余元。
近日,周某因为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海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男子冒称律师诈骗
2012年5月的一天,嘉善人王某来到当地一个交通事务咨询服务中心,咨询其车辆被撞的赔偿问题。原来,2011年11月,他驾驶面包车时,被人撞了,但对方一直没有理赔。中心人员建议他提起诉讼,走司法程序。
这时,一名自称“阮律师”的男子主动迎了上来,表示可以帮忙。在阮某的一番忽悠下,王某未经核实,就对其律师身份深信不疑,当场付了700元“诉讼费”。随后,阮某不仅未开展代理诉讼业务,还一直拒绝与王某联系。
据了解,其实这已经是阮某第4次假冒律师进行诈骗,之前分别以帮人讨要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办理取保候审等为由进行过诈骗。
在法庭上,阮某称经常路过交通事务咨询服务中心,看到很多不了解法律常识的人急着找律师。此时,他便心生歪念,主动上前透露自己的“律师身份”,并不住地暗示自己认识很多有能耐的人,为此,不少人经他这一忽悠,当场就上当交钱。
后来,“阮律师”名气越来越大,还经常有人给他介绍业务。而每当当事人询问案子进展情况时,他都能编造理由敷衍。此外,他还以能直接买到汽车驾驶证为由,诈骗多人。据警方透露,截至案发时,阮某共涉及16宗诈骗案件,涉及金额12万多元。
嘉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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