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差到某地,人家尽地主之谊,包吃包住,好酒好菜招待你,够意思吧。这几天到兰考采访的近百名记者,就受到了此等待遇,只是不少记者并不领情。兰考县城的三家宾馆被记者住满了,该县宣传部全员“配合”,既提供免费住宿,还提供丰盛的免费晚餐,菜太多了,有些菜都没人动筷,每餐每桌少的也要五六百元。宣传部工作人员说:“一定要吃好,招待好你们是我们的责任。”可记者们拒绝饮酒,有些记者坚持自付房费、餐费。
在该县宣传部对记者们“尽责任”之时,袁厉害还躺在病床上粒米未进,记者们如鲠在喉,难以下咽,甚至嘀咕“有这个钱,用到孩子们身上多好”,体现了他们的正义感与悲悯情怀。兰考县没钱办福利院,却有能力自筹2000万元建兰考县财税服务中心;没钱救济生存环境极其恶劣的袁厉害收养的弃婴孤儿,可有钱为近百名记者提供多日免费住宿与用餐。如果说救助弃婴与孤儿是地方政府穿上“底裤”,而建办公大楼与维护官员声誉是穿上华丽的“外衣”,那么兰考县有关部门给人的印象就是,不穿底裤,也要外表光鲜。
可惜不穿底裤的兰考县已经“走光”了,想用“责任”来遮羞,反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何谓责任?一是应尽的义务,二是应承担的过失。这两者其实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该尽的义务未尽,自然得承担相应的过失。兰考县民政部门未尽到收养弃婴与孤儿的义务,也就应该承担失职的责任。至于招待记者,本非其义务,一分钱不出,一杯酒不请,也无过失可言,何谈“责任”?记者们出差,住宿饭食所费皆可回自个单位报销,与你何干?你给予超国民待遇,意欲何为?
正如兰考火灾事故通报相当程度上变成了领导功劳簿,招待记者乃至不惜血本行贿记者,在很多地方已成了事故后“灭火”逃责的官场习惯性操作手法。这里边我们看到了一种冷血的“责任观”,那就是对上负责、对自己的官位负责,而不必对下负责、对事实负责,只要能巴结好上级、隐瞒住真相,就可以不择手段,摆平就是水平。也就是说,在这些官员眼里,所谓“责任”,本有“大责任”与“小责任”之分,对上的就是大责任,比如即便瞧不起记者,但因记者能进行舆论监督,还拥有下情上达的通道,那么招待好他们,也是一种“大责任”。
在这样的官场逻辑中,“小民”便会成为蝼蚁般的存在,因此对他们最多有点施以恩惠的“小责任”。当地民政局官员眼里只有“大责任”,顾不上救助弃婴孤儿这样的“小责任”,于是就把政府的责任抛给一个不识字的以摆摊谋生的农妇一肩承担,出了事还能指责她“非法收养”,以撇清自身责任,真可谓“大智慧”之举呀。拥有这样错位责任观的官员,头上的乌纱帽还戴得正、戴得牢吗?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