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参与了震惊全国的“8.25”特大系列杀人骗恤案。
1998年前后,他跟人合伙,先后骗2名工友下井采煤将其杀害,然后冒充死者亲属骗取抚恤金。
15年里,他漂白了自己的身份,并且和妻子以“情人”的身份在温州打工,但最终还是逃不过警方的追捕。
目前,落网后的犯罪嫌疑人黄星君被羁押于温州看守所。昨天下午,江苏徐州警方已来温州办理交接手续。
杀人时老婆正在坐月子
1米7出头的个子,中等身材。在看守所里的黄星君,看不出凶残。
黄星君是陕西省汉阴县人。1997年,他来到江苏省徐州市贾江区青泉镇的煤矿上打工。
他说家在农村,当时很穷。不久,有人告诉他一条发财的路子,把人骗下矿井杀死,然后冒充死者亲属向矿主索赔。
1997年12月,21岁的黄星君跟人合伙成功实施了一次计划,1名工人无辜惨死。杀人时,他的儿子刚出生,老婆还在坐月子。
1998年7月,又一名工人遇害。两条人命,黄星君和同伙共从矿主那里骗取抚恤金5.3万元。他说自己只分到几千块钱。
之后,这伙人又准备对第三名工人下手。幸亏这名工人身体强壮,奋力反抗后逃走了。
嫌犯拉了一火车皮
黄星君参与的,只是江苏徐州“8.25”特大系列杀人骗恤案的冰山一角。
据新华网报道,1998年,徐州市公安机关侦破了震惊全国的“8.25”特大系列杀人案,该案涉案人员多达60余人。这伙人全都采取将人骗至煤矿干活,在煤井下将人杀死,然后伪造成事故、冒充死者亲属向煤矿骗抚恤金的手段作案。
从1995年到案发,他们先后在江苏徐州、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等地疯狂作案,共杀死100余人,骗取煤矿的抚恤金200余万元。
“案卷有1米多高,听说当时去汉阴县抓捕时犯罪嫌疑人拉了整整一节火车皮。”据民警介绍,最多的一名团伙成员参与杀害了16个人。
案发后,约有22人被陆续执行死刑。
以地缘和血缘关系结成的犯罪团伙
据了解,该团伙成员多为陕西省汉阴县人,他们以老乡或亲属关系结伙作案。
在当地,杀人骗抚恤金被称为“杀猪仔”。此前,南方周末记者有过调查,“在地处陕南山区的汉阴县汉阳镇,‘杀猪仔’的生意,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了。”
汉阴县籍的团伙成员陈兴山于2011年落网。当年他就是被老乡郑九宽拉入伙的,而郑九宽正是徐州“8·25”大案的主要策划和实施者之一。
一开始,陈兴山对2名作案对象动了恻隐之心,给了30元钱放了他们,其他团伙成员因此扬言把他杀了。陈兴山也有过离开的念头,但其他人怕他举报,不肯。
团伙成员的分工很明确
整个杀人骗恤的过程就像一条流水线,每个成员各自分工。据调查,黄星君当时主要负责冒充死者亲属向矿主骗钱。
昨天,温州龙湾警方介绍了大致的流程:
招工:该团伙选择目标有几个参考标准,一是和家人联系少,比如流浪汉;二是好哄骗,智力低下的;三是急于找工作的。他们在徐州火车站等地点以招工的名义,许以丰厚的薪水。
杀人:找一些条件比较差的小型煤矿,把人介绍进煤矿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动手。在矿井下面,一般先用铁铲、石头等把人砸死或砸晕,再装上炸药引爆,制造矿难的假象。
骗抚恤金:怎么让矿主相信冒领者是死者的亲属呢?他们早就安排好了。在把人介绍进煤矿之前,先给他做一张假身份证。比如准备让“李四”去装亲属冒领,就做张姓“李”的身份证,然后由李四把人介绍给矿主,就说是自己的堂兄弟之类的。这样出事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领钱了。
案发:团伙成员偷东西被抓后想立功
当这伙人的内心完全被物质化后,在他们内部也早已危机四伏。
据警方介绍,一段时间后,该团伙成员间起了内讧,开始“自相残杀”,出现了把自己人打死骗钱的状况。
该团伙主要以流浪汉、智障人员等为作案目标,这些人很少和家人联系,甚至家人都不知道他们在哪,是否还活着。因此,该系列案件相当隐蔽,一度没有人报案,警方也难以确定死者的身份、人数。
而其最终浮出水面,却是因一件小小的盗窃案。
1998年,一名团伙成员偷东西后被警方抓住了,为了立功,他把这个案子抖了出来。
逃亡:用假名制造了新的身份证
案发后,同伙一个个被抓,黄星君侥幸逃脱,开始了“逃亡之旅”。
黄星君回到家乡,起初东躲西藏。得知警方已找上他家后,心想再躲下去迟早会被抓,于是到隔壁县用“韩涛”的假名,做了一张新的身份证。
用类似手法“漂白”自己身份的,并非只有黄星君一个。团伙成员潘家富逃亡时,就通过行贿在汉阴县汉阳镇用“潘存山”的名字也办了张新的身份证。
黄星君带着老婆逃离陕西,并用“韩涛”的身份辗转各地。5年前,他和老婆来到了温州市瓯海区某眼镜厂打工。
为了掩人耳目,他交待老婆韩洪敏,任何人问起就说她老公已经死掉了,现在和自己住一起的是自己的“情人”。并且,在家在外都得喊他“韩涛”。
前不久,温州公安局龙湾分局状元派出所民警得到线索,于1月13日下午在眼镜厂将其抓获。“我叫韩涛,我不是韩洪敏老公,我是她的情人!”被抓后黄星君仍狡辩。
落网时,他的儿子已经16岁,在老家上学。
目前,黄星君和老婆分别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包庇窝藏罪羁押。
该系列案件可能是《盲井》原型
2003年,由王宝强主演的电影《盲井》,根据小说《神木》改编,获得了第53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银熊奖。
电影剧情为:两个生活在矿区的闲人靠害人赚钱:先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害死在矿井下,并制造事故假象,再作为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他们一次次得手……在一个小男孩成为他们的目标之后,其中一个谋杀者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在施害与保护之间他难以取舍,最后自杀在矿井下……
而著名作家刘庆邦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多次提及,小说《神木》的写作源自一个真实的案例。当时他在《中国煤炭报》工作,看到这个案件素材后,有了写小说的想法。2年多以后,他开始着手写这篇小说。后来《神木》获得2002年老舍文学奖。
根据他的描述,《神木》的原型案例无论在时间、地域还是人数上和“8.25”大案都有很高的吻合度。
先后落网的部分团伙成员:
李某:男,53岁,陕西省汉阴县人,农民。1997年10月1日,李某伙同他人将骗来的一男青年带到贾汪区青山泉姚庄煤矿井下,成员潘某先将男青年打倒,并在其身上放上炸药,李某引爆炸药将人炸死,然后伪报事故,由成员张某冒充死者的亲属骗取矿上26600元钱。2004年落网。
潘家富:1998年,跟人合伙在徐州市贾汪区、铜山等县的煤矿连续实施9起故意杀人案,并骗取37万余元抚恤金。2007年落网。
陈某:1998年7月,年仅16岁的陕西汉阴县漩涡镇桃园村村民陈某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伙同他人,以挖煤赚钱快为借口,欺骗一男子张某去姚庄一井挖煤。当张某进入煤井之后,陈某便和同伙用挖煤镐和铁锨将张某杀害,随后在煤矿老板那得到了几万元抚恤金。2008年落网。
陈兴山:在1997年年底至1998年春节前后,他曾伙同郑九宽等人,以承包煤矿招工为由,在徐州火车站把一些男青年骗至徐州北郊青山泉、利国等镇,然后在当地的矿井内将其杀害,接着向矿主索取抚恤金。陈兴山参与作案3起,杀死5人,骗取人民币15.3万元。2011年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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