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31日讯 一对老夫妻,一对母女,同住梅花碑某老小区30来年,门对门,院贴院。昨天为了两盆脏水,闹到了上城法院。法官除了无奈就是叹息,多年的邻居何必呢,承认个错误,互相谅解下就有这么难?
谁说不是呢。两家为了一些芝麻绿豆大的事,你告我、我告你,上法院都成了家常便饭,这一次,已经是第5次对簿公堂了。
昨天,这对60来岁的老夫妻,告的是对门家40来岁的女儿,告她两次泼脏水。前一次是去年3月,“当时我正蹲在院子里做事情,突然一盆脏水从她们家院子里泼了过来,我是从头到脚被淋透。”后一次是去年10月,“我从她们家窗口经过,倒出来一大盆脏水,又把我全身淋湿。”
“被水淋了,我感到人格受到了侮辱,而且人也感冒了,上了两趟医院,共花费46.38元。”所以老夫妻不光要对方赔医药费,还有精神人身损害费1000元。证据是两组视频,来自他家后院和门口的2个探头。“视频显示很明白,脏水就这么倒下来的。泼水的人没拍到,但那个时间,就她们女儿背个包拿个手机走到家里,就没出来。”
法官让被告过来看视频,“你认下,背个包拿手机的女的是你吗?”
穿着高跟靴,一头长卷发的被告扫了几眼就嘟囔,“我看不清。视频有没剪辑过都不知道。”
法官放大声量,继续质问:那显示的是你家门口对吧?事发时,你到底在不在家?
被告依旧嘟囔:这个不清楚,记不得了,反正我没泼水。
泼脏水的案子审完了,法官宣布,继续审老夫妻告对门财产损害的案子。
老夫妻罗列了满满一大张纸的理由:“她们在大门上挂剪刀、镜子对着我家大门;故意用水朝我家大门冲;把我们晒在院内的衣服两次用脏水泼脏;多次把雨棚上的物品捅破,造成我们家大理石破碎、电扇损坏……”
因为都没有请律师,庭审中举证、质证、答辩这几个法定的程序,双方都有些抓不住重点。法官一边引导,一边摇头:你们两家到底有什么矛盾?
大伯说,我们两家关系从前就不算很好,去年6月,她们怀疑我老伴偷拿了她们家的钥匙,然后就7次堵牢我家大门的锁芯……
话音未落,被告的喉咙就响起来,你们把我的车子划掉了7次,最后一次车损都7000块了,你们还在我家桂花树上挂油瓶、破鞋,你们每天早上4点钟起来朝我家烧香祭拜……
一桩桩一件件,双方都据理力争,而且每一次纠纷,几乎都叫来了110,民警、社工都来做工作……但结果是,矛盾升级,没完没了。大伯抹着眼泪说,对门每次在派出所里都不承认,实在没办法,我才来上法院。
最后法官说,你们两家什么时候都在家,我会上门来调查、调解。实在不行,择期宣判。
一声叹息
这一对老邻居,据说光是社区组织两家调解,就已经不下30次了。
从去年5月到昨天,他们相继打过5场官司,互为原被告。
前2场官司是母女告老夫妻的儿子,划破她家的车,以及老夫妻用胶水堵她们家的锁芯。母女两次都胜诉,老夫妻也两次上诉到中院要求重审,都维持原判。后面3个官司就变成,老夫妻告对门女儿开车撞倒自家儿子,导致儿子突发心脏病;对门泼脏水;对门捅破雨棚……
上法院已经熟门熟路,诉讼费的确也不贵,一个官司25元,上诉费也不过50元。但宝贵的司法资源被占用了,更关键的,对解开双方真正的心结,毫无帮助。
真就没办法坐下来心平气和协商吗?庭后,我问他们。老夫妻很委屈:我捡到钱包都会主动拿给她们,怎么会要一串没用的钥匙?母女也很心酸,我要上班,儿子要上学,真希望能尽快平息下来,好好过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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