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4日讯 昨天(3日)我们栏目接到了绍兴上虞范先生打来的电话,他说自己在1月19号收到了从杭州发来了20箱鸡腿肉的货品.仔细一看,竟然全部都过期了整整半年。
记者来到绍兴,跟着范先生一起到存放货品的冷藏库里,将20箱去骨去皮鸡腿肉的货物给拉了出来。范先生跟我们介绍,这些货品是卖家1月19日从杭州那边发来的,当他第一次在冷藏库里面看到的时候,气就不打一处来。
范先生:“我第一眼看到,就是过期的! (过期了多久?)当时1月19日来算的话,差不多5个月左右了吧?”
记者仔细观察,在货品的外包装上面写着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2月15日,而鸡肉的保质期却只有180天,也就是6个月左右,所以这些鸡腿肉早在去年的8月份就已经到期了。打开外包装,每一箱里面装着12袋冷冻的鸡腿肉,从颜色上面看起来跟一般的冷冻食品其实没什么区别。但为了安全起见范先生还是想把货物换掉,谁知道却遭到了卖家的拒绝。
范先生P:“他说你报工商局吧,随便你怎么样好了!”
发货的一方是山东太合食品有限公司的杭州经销处,地址在杭州勾庄农副产品的物流园区。他们发的这批货一共有20箱,每箱298元,一共价值5960元。范先生觉得很生气,明明是店家的错,卖了过期肉,怎么还理直气壮了呢?
为了了解情况,帮忙记者根据单据上面的联系电话打了过去。
山东太合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经销处工作人员:“这件事情,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是由于什么原因呢?)本来这些是退货,工人不知道,发错掉了。”
对方解释为下面工人的操作失误,并不是有意而为之的,但具体原因以及解决办法不愿意多说。面对这样的回应,范先生觉得完全不能接受,他将自己遇到的情况反映给了咱们浙江省工商局。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表示,让范先生把所有货物都拿到杭州,找辖区内的工商所进行解决。随后帮忙记者陪同范先生从绍兴一路开车,来到了位于杭州勾庄的农副产品市场。
在市场工商所同志的陪同之下,我们来到了发货方,也就是山东太合食品的杭州经销处,找到了这里的负责人。
山东太合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经销处负责人:“小工知道了,他已经承认了,是小工发货发错了。”
这位负责人一再表示这是个误会,是手下工人的失误,并找来了当时发货的那位员工。
山东太合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经销处发货工:“这批货是我发的。(保质期?)保质期我当成是12个月了,我没在意,就发错了!”
记者质疑,普通工人有什么权利决定发货?难道保质期没有人监督吗?
山东太合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经销处负责人:“(即便是当成了12个月保质期,那也就只剩下一个月时间了啊!)一个月,那它也是在保质期内的嘛! (那发货的时候,没有人监督他吗?)”
还没等记者问完问题,这位负责人就被同事给叫走了。看来关于发货的原因,太合公司杭州经销处并不能做出一个合理的解答。另外帮忙记者还有一个担心,过期半年的产品竟然没有及时地处理掉,那么还会不会有别的过期存货呢?
山东太合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经销处发货工:“(这批还有货吗?)没有没有。(没有多的了?)没有了!(一箱都没有了?)没有没有。(就刚好只剩20箱吗?)人家之前正好退回来20箱,刚好20箱。(怎么会这么碰巧呢?)这个就是巧了,这个我也没法说。”
为了确保没有存货,记者提出去想去仓库看一看。在工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太合公司的冷藏库进行查看,确实没有看到过期的产品。随后,工商所的同志将这20箱过期产品全部运走,进行集中销毁。另外,太合公司表示愿意将全部货款退还给范先生,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不管太合公司是有意的还是无心的,卖出过期产品就是事实!这直接说明公司在销售管理当中存在着漏洞。而对此现象,希望有关部门也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别让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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