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3月21日至4月20日,绍兴在全市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开展“越剑1号”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市公安交警部门严管、严处和媒体广泛宣传下,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有所增强,尤其是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守法率明显提升。
为期一个月的“越剑1号”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在严格查处省公安厅规定的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外,增加了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逆向行驶、驶入机动车道、骑车带人4类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市区一环以内延安路、胜利路、人民路、中兴路、解放路5条主干道,延伸管理的19条道路以及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交通堵点均为重点整治区域。
昨天上午9点50分左右,记者在胜利路解放路口看到,4位民警正在现场执勤。一辆电动自行车从胜利路自西向东驶来,而此时该方向的信号灯正亮着红灯。市交警支队城区执勤大队民警周明将其拦下。“刚才走神了,下次我一定注意。”车主陈某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交了罚单。
周明告诉记者,自本月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来,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了。一些越线停车的非机动车驾驶员经过劝导后也都按规定把车停到了等候区内。
这些天,交通志愿者除了在各个主干道路口现场劝导外,也将自身职能延伸到部分非机隔离的空缺口,对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昨天上午10点30分左右,在胜利路宋梅桥上,一位交通志愿者吹响哨子,挥动小红旗打起手势,示意两位骑电动车的市民不要骑入机动车道。车主却一意孤行,对志愿者的劝阻视而不见。可没过多久,这两辆电动车又折了回来。原来就在数十米外的胜利路中兴路口,交警正在对驶入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进行处罚。“现在非机动车、行人过马路也很小心,大家都不想被罚款。”一旁的市民魏保家说。
据悉,从3月21日起到昨晚5点,交警在市区一环以内现场处罚机动车违法掉头1135起,机动车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213起,机动车逆向行驶212起,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205起;查获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货运三轮车驶入禁行线47起;非机动车闯红灯636起,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1090起,行人闯红灯51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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